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6月25日至7月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单位
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
电话:022-83868347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详实,电话及信函应告知反映人员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我院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