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6月25日至7月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单位

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

电话:022-83868347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详实,电话及信函应告知反映人员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我院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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