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人力社保工作会议部署,积极落实市人力社保会议要求,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全面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创新经办服务方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全方位提升服务水平,实现社会保险事业新发展。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情况 2019年末,全市参保695.57万人,比2018年末(下同)增长1.8%。按人员类别,职工469.26 万人,离退休人员226.31万人,分别增长1.5%2.4%。按单位类型,企业620.42万人,机关事业75.15万人,分别增长1.7%3.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负担老年系数(抚养比)0.460,比2018年末略有增加。

——缴费情况 2019年末,全市缴费386.15万人,增长4.8%。其中,企业343.48万人,增长5.1%,占参保人数的比例为80.8%,比2018年末提高2.9个百分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基数5738元,增长6.8%

——待遇支付 2019年末,全市领取养老金226.31万人,增长2.4%。其中,企业195.37万人,增长2.3%。我市连续第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9年末,企业月人均养老金待遇3207元。缴费基数口径替代率55.9%,下降0.8个百分点。

——基金收支 2019年,基金收入1136.67亿元,下降2.7%,其中征缴收入691.01亿元,下降6.6%;财政补贴收入298.36亿元,下降12.8%;基金支出1110.52亿元,增长0.8%,年末基金累计结存556.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15亿元。

依据国办发〔201913号文件要求,按照津人社规字 20191号规定,自20195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降至16%

——关系转移 2019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统筹养老保险关系转入2.67万人次,转出2.23万人次;转入基金12.64亿元,转出基金7.75亿元。全市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转入 0.04万人次,转出0.08万人次;转入基金0.12亿元,转出基金0.04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情况 2019年末,全市参保164.49万人,增长2.1%。其中60岁以下参保人数79.6万人,增长4.6%

——基金收支 2019年,基金收入60.66亿元,下降0.5%,其中征缴收入32.14亿元,增长55.0%;财政补贴收入23.77亿元,增长3.3%。基金支出45.31亿元,增长9.8%,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7.80亿元,增长13.0%;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1.22亿元,增长5.5%;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支出6.15亿元,增长16.4%。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79.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34亿元。

——待遇支付 2019年末,全市领取基本养老金84.89万人,下降0.2%。月人均养老金629元,月人均老年人生活补助161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2.75%

三、工伤保险

——参保情况 2019年末,全市参保400.22万人,增长0.4%,其中企业349.98万人,占87.0%;事业36.95万人,占9.2%;机关12.10万人,占3.0%;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3.18万人,占0.8%2019年登记工伤1.62万人,下降0.6%

——基金收支 2019年,基金收入12.60亿元,下降12.1%,其中征缴收入12.55亿元,增长0.2%。基金支出12.30亿元,增长5.2% 其中待遇支出12.24亿元, 99.5%。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7.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31亿元,其中风险储备金0.79亿元。

——待遇支付 我市连续14年提高工伤人员伤残待遇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水平。2019年,领取工伤保险待遇3.98万人,其中伤残待遇3.72万人,工亡待遇0.26万人。伤残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 3646元,月人均生活护理费2049元,供养亲属月人均抚恤金1553元。

伤残待遇 全市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0.63万人,支出2.80亿元;领取伤残津贴9.68万人次,支出0.98亿元;领取生活护理费2.55万人次,支出0.49亿元;配置辅助器具0.10万人次,支出0.08亿元。

工亡待遇 全市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0.03万人,支出2.13亿元;领取丧葬补助金0.05万人,支出0.17亿元;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2.70万人次,支出0.44亿元。

四、失业保险

——参保情况 2019年末,全市参保335.51万人,增长3.7%

——基金收支 2019年,基金收入25.24亿元,下降6.5%,其中征缴收入24.12亿元,增长12.2%。基金支出34.07亿元,下降5.9%。年末基金累计结存56.99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5.24亿元。

——待遇支付 2019年,领取失业保险金12.47万人,下降10.0%,月人均待遇1257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2019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工伤及失业保险基金资产总额910.59亿元。其中,财政专户存款698.85亿元,支出户存款44.93亿元,暂付款 6.44亿元。

表注:暂付款,反映尚未收回的社会保险基金、尚未确认基金支付性质的暂付款项;委托运营,反映我市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运营的资金总额。

六、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设21个分中心、1个市劳动服务中心、和1个档案馆。2019年末,全系统在岗工作人员981名,管理服务最大人群900.67万人。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京津冀三地养老待遇领取待遇资格互通互认初步实现,雄安新区3家医院纳入我市工伤医疗康复协议,开创京津养老保险关系数字化转移新模式。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对接公安、民政、税务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精准锁定我市已纳税未参保单位、未参保人员,入户服务,精准排查。全年共排查未参保单位3.17万户,本市户籍养老保险未参保6.32万人,未参保困难人员3.04万人。

落实降本减负政策。自51日起,全面实施社保降费减负政策。截至年底,全市惠及14.97万户企业,286.87万人,企业养老保险累计减负52.56亿元。

推进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126日,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1026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职责划转,截止年底,完成参保缴费531.70万人。

启动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完成职业年金受托人、托管人、投管人评选,10月正式启动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截至1231日,累计投资195.77亿元,累计收益2.02亿元。

——规范待遇支付管理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时间基本统一,完成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20.94万退休人员养老金连调工作,城镇职工新增退休4.34万人,社保卡发放率97.4%85.3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及时增发到位。城乡养老新增领取待遇4.03万人,全部采用社保卡发放待遇。

搭建领取待遇资格信息共享平台。多渠道开展认证,通过网信办大数据平台实现部门数据实时共享,利用公安、民政、卫健委、交通、银行、医保等部门的数据推行无形认证。截至年底,完成城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179.8万人,完成进度86.5%,城乡养老待遇资格认证81.7万人,认证率达到100%

深化工伤支付管理。调整并补发2019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惠及全市7000多名1-4级伤残职工和2000多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出台《关于新增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评估实施办法》和《天津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经办管理办法》,门诊工伤康复、工伤医疗费用实时监控系统上线运行。

——经办数字化转型 对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2018年参保人员权益单电子化发放,69项业务通过微信服务号在线预约,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

延伸拓展自助服务。建成投用19个独立自助服务区,向94个街乡镇劳服中心、劳动力市场、政务超市下沉141台自助设备,在21个分中心布置24台服务告知引导触摸屏,实现浏览打印服务告知、政策宣传、微信预约等功能。

逐步推广一窗通办。积极推动一制三化承诺制,推行初级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76项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由分散受理变为一窗通办,经办窗口由272个缩减为189个,压减30%14项业务实现全城通办。

积极拓展一网通办。手机APP、微信等网络平台新增个人缴费多重选择、养老金测算、预约服务、进度查询、电子社保卡办理等功能。加强与银行合作,完成50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20项社保业务下沉银行。与天津农商行合作共建1014社会保险服务站,为涉农区域参保群众提供服务。

注:1.相关数据为年报数据。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20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