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国家防疫工作部署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按时支付各项待遇,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推进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经办服务效能,以创新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情况 2020年末,全市参保730.83万人,比2019年末(下同)增长5.1%。按人员类别,职工496.47万人,离退休234.36万人,分别增长5.8%和3.6%。按单位类型,企业653.45万人,机关事业77.38万人,分别增长5.3%和3.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负担老年系数(抚养比)为0.448,比2019年末下降0.012,结构继续优化。
——缴费情况 2020年末,全市缴费403.23万人,增长4.4%。其中,企业359.54万人,增长4.7%,占参保人数的比例为79.7%。
——待遇支付 2020年末,全市实发养老金234.36万人,增长3.6%。其中,企业202.28万人,增长3.5%。
——基金收支2020年,基金收入988.50亿元,下降13.0%,保险费收入504.58亿元,下降27.0%;财政补贴收入298.73亿元,增长0.1%;基金支出1186.39亿元,增长6.8%,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58.58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97.88亿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2020年2-12月我市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共为全市18.20万户企业减免基本养老保险费232.50亿元。
——关系转移 2020年,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办理转入3.00万人次,办理转出2.57万人次;转入金额12.57亿元,转出金额8.70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情况2020年末,全市参保169.72万人,增长3.2%。其中60岁以下参保82.89万人,增长4.1%。
——待遇支付2020年末,全市领取待遇86.83万人,增长2.3%。
——基金收支2020年,基金收入66.16亿元,增长9.1%,其中保险费收入23.53亿元,下降26.8%;财政补贴收入26.48亿元,增长11.4%。基金支出49.12亿元,增长8.4%,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9.19亿元,增长7.8%;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3.63亿元,增长11.4%;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支出6.01亿元,下降2.2%。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96.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05亿元。
——关系转移 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办理转入0.17万人次,办理转出0.12万人次;转入金额0.27亿元,转出金额0.06亿元。
三、工伤保险
——参保情况2020年末,全市参保405.63万人,增长1.4%,其中企业351.87万人,占86.8%;事业37.51万人,占9.3%;机关11.95万人,占2.9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4.29万人,占1.1%。2020年工伤登记1.43万人,下降12.0%。
——基金收支2020年,基金收入5.86亿元,下降53.5%,其中保险费收入5.72亿元,下降54.4%。基金支出12.08亿元,下降1.7%,其中待遇支出12.03亿元,占99.6%。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1.4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6.22亿元,其中风险储备金0.79亿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2020年2-12月我市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共为全市18.24万户企业减免工伤保险费7.74亿元。
——待遇支付 2020年,领取工伤保险待遇3.78万人,其中领取伤残待遇3.50万人,领取工亡待遇0.28万人。伤残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3858元,月人均生活护理费2214元,供养亲属月人均抚恤金1609元。
伤残待遇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0.64万人,支出3.03亿元;领取伤残津贴9.40万人次,支出0.97亿元;领取生活护理费2.52万人次,支出0.52亿元;配置辅助器具0.10万人次,支出0.06亿元。
工亡待遇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0.03万人,支出2.30亿元;领取丧葬补助金0.05万人,支出0.19亿元;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2.88万人次,支出0.46亿元。
四、失业保险
——参保情况 2020年末,全市参保349.12万人,增长4.1%。
——待遇支付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12.10万人,下降3.0%,月人均待遇1371元。
——基金收支2020年,基金收入24.97亿元,下降1.0%,其中保险费收入20.67亿元,下降14.3%。基金支出33.44亿元,下降1.9%。年末基金累计结存48.5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8.46亿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2020年2-12月我市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共为全市18.08万户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7.31亿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2020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工伤及失业保险基金资产总额730.50亿元。其中,财政专户存款473.70亿元,支出户存款25.74亿元,委托运营205.02亿元,应收委托投资收益14.65亿元,暂付款11.40亿元。
表注:暂付款,反映尚未收回的社会保险基金、尚未确认基金支付性质的暂付款项;委托运营,反映我市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运营的资金总额。
六、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设21个分中心、1个市劳服中心和1个档案馆。2020年末,全系统在岗工作人员1013名,管理服务最大人群930.74万人。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京津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双城免邮寄服务协议,进一步压缩经办时限。与雄安新区3家医疗康复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推出京津冀社保部门领取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合作模式。
积极落实惠民政策。高效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合计减免247.56亿元。完成3.84万名困难未参保人员排查,实现外省认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缴费工作,补缴办结率达100%。
稳步推进征管职能划转。在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征收基础上,11月起,按照“社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顺利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进第二轮全民参保计划,重点排查12.4万新增本市户籍及持有居住证未参保人员和1.02万纳税未参保单位,通过政策宣传、入户服务,积极引导参保。面向全年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排查促保工作,新开工项目参保率97.1%。
多措并举稳定参保缴费人群。多渠道宣传“多缴多得”激励政策,鼓励中断缴费人员及时接续缴费,拓宽党群服务中心和社银一体化缴费渠道,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全面规范待遇支付管理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待遇,应用率达到93.8%;多渠道开展多领冒领养老金排查,持续完善防冒领机制;精心组织养老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完善工伤支付管理。新增10家工伤医疗机构和5家康复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实现联网结算。门诊尘肺病单病种结算医疗机构由11家扩大到63家,方便尘肺病患者定点就医。
加强劳动能力鉴定过程管控。完成年度定期和月度危重病人病退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培训,增补320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分片区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和讲解。
优化失业经办服务。创新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供给,拓展社保分中心服务渠道。加强援企稳岗补贴等失业基金监管,通过现场核查、资料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维护基金安全。
——持续推进经办服务数字化 完善经办服务标准体系,规范社保经办服务指南和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跨省通办”事项,实现“全市通办”,新增10项业务同城办理。
构建数字化经办服务体系。为全市街镇劳服中心、分中心、人社局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配置337台第三代自助设备,实现全城布局。微信平台提供养老待遇发放渠道查询、电子社保卡申领和服务网点查询等功能,签发电子社保卡550万张。发行了兼具交通出行、文惠服务等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持续拓展数字化成果在经办服务中的应用。
——严格职业年金投资监管完成职业年金投资监督系统建设,形成了标准化、自动化的全覆盖投资运营监管模式。截至2020年末,我市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规模283.55亿元,全年累计投资收益额28.86亿元。
注:1.人数指标来源于天津市社会保险统计年报数据,基金指标来源于天津市社会保险会计报表年报数据,指标涵义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和会计报表制度执行。
2.我市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按照人社部发〔2020〕11号、人社厅发〔2020〕18号文件要求、津人社局发〔2020〕2号、津人社局发〔2020〕1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发布范围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