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
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创建“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形成吸引海外人才、聚集高新技术项目的载体平台,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6〕19号)部署,聚焦海外人才和创新项目引进,积极探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创新,促进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进程,着力推进国际化、全要素、规范化的离岸创新创业孵化转化平台建设,为加快推进津冀协同发展、提升我市特别是滨海新区的创新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现天津“一基地三中心”定位要求,科学谋划基地建设的目标定位、总体规划、实施路径,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有序推进,以政策聚人才,以人才促创新,以创新助发展。
(二)坚持全球视野。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人才观,把握国际人才流动趋势和规律,主动参与全球人才竞争,着力深化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以国际领先、国内一流为着眼点,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新技术项目。
(三)坚持联动共享。积极探索海内海外联动、首都与滨海协同、区内各方同步、有关各方支持的协作模式,推动平台共建、人才共引、政策共用、成果共享,实现基地建设的良性运行、健康发展。
(四)坚持创新引领。围绕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根据引进海外人才及其创新项目的规律和特点,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力在管理体制、协作机制、政策应用、引进方式、服务模式等方面探索创新,努力形成基地建设的新模式,人才竞争的新优势。
(五)坚持务实有效。坚持人才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推进重点任务、各类资源、配套保障的合理衔接,精准施策,扎实工作,持续推进,确保基地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主要目标
围绕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的需要,突出聚集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项目的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扎实工作,持续推进,努力在构建基地的协同建设、规范管理和自主运营模式上取得进展,在创新基地的政策体系、引才方式、保障机制上取得突破,在推进基地的人才引进、项目聚集及成果推广上取得实效,努力将基地建设成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聚集区、创新成果孵化推广区、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运行模式创新示范区。力争到2020年,在基地内汇聚1000位海外高层次人才,500项高新技术成果,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四、功能布局
根据面临的形势任务、基础条件和建设要求,基地将采用“一核四园多机构”的功能布局,即: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为核心,以滨海新区内的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等四个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为支撑,以一批滨海新区引智引才海外协作机构为保障,科学定位,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确保基地建设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五、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础建设
1.编制建设规划。2017年,研究制定基地建设的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定位,确定重点任务,提出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为基地建设的持续推进创造条件。(滨海新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
2.明确目标任务。2017年6月前,由滨海新区牵头,推动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和四个留创园,围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成果这一中心任务,研究提出各自的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提出海外协作机构建设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实施方案经滨海新区领导批准后实施。(滨海新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四个留创园)
3.加快平台建设。2017年,启动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海外人才创新成果孵化平台、人才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建设,提出建设规划,办理相关手续,组建管理团队,落实配套措施,尽快建成功能完善、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创新项目孵化平台。加快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等四个留创园的提升改造,按照对接引进海外和首都高层次人才及创新项目,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成果孵化转化效益的要求,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提升改造方案,并按相关程序启动实施。加快对接海外引智引才协作机构,明确合作任务,落实配套保障,签订工作协议,切实发挥其在引荐海外人才和创新项目中的独特作用。(滨海新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四个留创园)
(二)聚集海外人才
1.建立发现机制。主动对接我市的海外人才工作站、招才引智专员和其它海外资源,实施“以才荐才”等制度,努力在全球范围内发现一批高科技项目,以及专业水平高、经历业绩好、有意来津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联合开展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特色活动,发现和储备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建立海外人才及创新项目数据库。(滨海新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四个留创园,市人力社保局、市外专局)
2.完善发布机制。借助海内外有影响的知名媒体,以及“天天问津”等权威专门网站,利用全球发布会、专业刊物、国际论坛、学术活动等平台,面向海内外定期发布我市及滨海新区的发展成就,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基地的功能特色及项目需求,不断扩大基地的影响力与吸引力。(滨海新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四个留创园)
3.实施对接机制。切实加强与中关村及海外协作机构的联动,通过开展网络对接、赴外招聘、国际学术论坛,以及海外人才滨海行等特色活动,面向全球定向引进海外人才和创新项目。(滨海新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四个留创园)
4.探索评价机制。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建立离岸创业人才评估标准体系,完善创新项目评价制度,开展人才评价实践,推动评价结果应用,为确保人才与项目引进质量创造条件。(滨海新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四个留创园)
(三)完善服务体系
1.落实支持政策。及时梳理和汇总国家、我市及新区的引智引才政策,形成政策清单,组织定期发布。根据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的实际需求,切实研究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并通过定向发布、在线培训、定期评估等方式,帮助海外人才和入驻企业用好用足各类政策。(滨海新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四个留创园、海外协作机构,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外专局)
2.提供专业服务。充分发挥人才服务中心的作用,积极对接或引进滨海新区内的人才公共服务窗口,有影响的专业服务机构,开发网络平台,公布服务清单,为海外人才在基地注册企业、申报项目、申请专利及落实各项政策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实行“一人一策”、“一企一策”等定向帮扶措施,努力为海外人才提供设备租贷、融资贷款、产权交易、专利保护、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个性化专业服务。(滨海新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四个留创园,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外专局)
3.提升创业能力。针对海外人才的特点与需求,扎实开展实务培训工作,通过聘用一批知名教授或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开展网上指导、在线咨询、实地指导等方式,帮助海外人才不断提升在企业规划、团队管理、项目申请、企业上市、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定期举办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沙龙或网上经验交流会,帮助海外人才开阔视野、吸收知识、积累经验,不断加快创新创业进程。(滨海新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四个留创园,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市外专局)
4.推动成果转化。深入对接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机构,用好用足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政策,积极组织创新成果的展示推广活动,促进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成果加快实现产业化。实施成果共享机制,支持海外人才在中关村或海外孵化中心注册企业,在基地及其所在园区加速成果孵化或产业化。(滨海新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四个留创园)
六、支持政策
(一)支持基地建设。滨海新区根据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的建设方案,筹措并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支持建设高质量的创新项目孵化平台、人才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出资2000万元,支持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四个留创园提升改造,以及孵化平台的提升改造工作;按合作协议,每年投入必要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滨海海外协作机构开展人才与项目的对接、评估、推荐等相关工作。
(二)支持招才引智。在市引智专项资金中设立国际顶尖专家柔性引进项目,为基地及重点引智项目单位引进诺奖获得者、外籍院士等顶尖专家来津开展学术交流与项目合作提供支持。滨海新区人才基金每年投入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地的组成单位对外发布政策、对接专业机构、组织赴外招聘,以及组织“海外人才滨海行”等招才引智活动。基地组织赴海外招才引智活动,工作人员不受市及滨海新区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指标限制。基地引进的海外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及滨海新区的各项引智引才政策。滨海新区人才基金每年出资30万元,用于委托专业机构对基地引进的人才及项目进行评估,开展专项课题研究。
(三)支持提供服务。支持基地享受《天津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按基地组成单位每年引进的留学人员企业数及注册资金额度,分别资助不超过60万元的专业服务专项资助。滨海新区人才基金每年投入100万元,支持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以及四家留创园为引进的海外人才提供专项服务,重点用于基地引进服务机构、代办各项手续、聘请创业导师、开展实务培训、对接创新要素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支持企业成长。滨海新区牵头设立总额为50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初创引导基金,定向支持海外人才到基地创办企业,开发产品,成长壮大。滨海新区设立每年200万元的海外人才成果转化支持专项,用于支持海外人才企业的成果展示和推广工作。市及滨海新区的科技专项、创新基金、担保政策等,优先向海外人才创办的企业倾斜。
(五)支持环境优化。在基地注册企业的海外人才来津,滨海新区人才基金为其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国际旅费、在津食宿交通补贴。属于外籍人才的,在办理工作许可、出入境、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方面提供便利。有意在基地长期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颁发人才绿卡“A卡”,在租用人才公寓、购买商品住房,以及医疗保健、子女入学、本人及家属落户等方面优先享受我市及滨海新区的相关政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由滨海新区主导,基地自主运行,相关部门支持保障的组织领导体系。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建立基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基地建设的重大事项。滨海新区建立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基地建设的发展规划,确定基地建设的重点任务,掌握基地建设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协调基地组成单位,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开展基地考核评估等工作。基地组成单位按任务清单及合作协议,加强协同,自主运行。
(二)强化工作指导。市有关部门针对基地建设发展的需要和面临的具体问题,定期设立研究课题,组织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开展深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帮助基地开阔思路、破解难题。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市外专局建立基地联系制度,深入调研,加强指导,推动工作。
(三)开展考核评估。滨海新区建立基地建设年度考核评估制度,建立指标体系,完善考评机制,优化奖惩制度,应用评估结果,为不断提升基地建设的水平和质量创造条件。考核结果报市人才办,并通报市有关部门。
(四)营造良好氛围。滨海新区及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协、市外专局及时总结基地的运行模式、管理经验,以及海外人才的创新成果、突出业绩,借助海内外的各类平台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展示,不断扩大基地的显示度和影响力,引导社会更加关注、重视和支持基地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