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根据《关于印发〈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津人才办〔2019〕6号)。按照程序确定了2020年企业公共实训基地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31日起至2021年1月7日止。公示期间,单位个人如有意见,请书面向市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83218252

附件:2020年企业公共实训基地公示名单

2020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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