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打造我市技能人才建设品牌,根据《关于印发〈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津人才办〔2019〕6号),按照程序确定了第二届“海河工匠”拟当选人选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1月21日止。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书面向市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83218261
附件:第二届“海河工匠”拟当选人选名单
2021年1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打造我市技能人才建设品牌,根据《关于印发〈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津人才办〔2019〕6号),按照程序确定了第二届“海河工匠”拟当选人选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1月21日止。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书面向市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83218261
附件:第二届“海河工匠”拟当选人选名单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