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拓领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MA4K3NHH9R):

你单位员工侯占福(身份证号:12022519******0673)于2021年08月23日向我局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于2021年08月25日受理,并于2021年8月26日向你单位出具了编号为S112022520210284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在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上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你单位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遇有特殊情况可以书面向本机关提出延长举证时限申请并说明理由。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特此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