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津市体育局申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审查申报要件,拟给予天津市冬季和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赛艇运动员李晶晶同志记大功奖励。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对拟奖励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邮箱:srsjsydwrsglc@tj.gov.cn

监督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李晶晶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