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实施公正监管。依据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征程天津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履行人社执法职责,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抽查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对象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经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制造业和医疗卫生社会工作企业、新就业形态企业以及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和职业培训机构等行业企业。

(二)抽查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遵守招用工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法规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的情况;

7、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8、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及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9、用人单位遵守职业技能培训教育鉴定法律法规的情况;

10、用人单位遵守高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法律法规的情况;

11、外国人遵守就业管理规定的情况;

12、职业学校遵守天津市控烟规定的情况;

13、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抽查时间、方式及流程

双随机抽查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市人社执法总队开展书面审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以及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等方式进行。

在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及查处结果,具体方式流程如下: 

(一)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抽查,原则上一年内一次,不得重复交叉检查,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用人单位不列入抽查范围。对投诉举报多,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被查处等情况的用人单位,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此外,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可动态调整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抽查对象范围要求,在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全年抽查用人单位不少于420户。

(三)执法检查流程。随机抽取市人社执法总队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每个检查小组随机安排抽查对象。法律法规对执法检查有特别规定的,上级机关交办的,或者因投诉举报等监管工作需要,需依法对有违法嫌疑的监管对象开展针对性检查的,可不开展随机抽查。对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并视情况依法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决定。处理结果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联合监管系统公示,并作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依据。

(四)检查结果社会公开。在检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开检查及处理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优化人社执法监管方式,全力推进人社执法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全面提升人社执法工作。

(二)规范程序,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随机选派的执法检查人员如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执法检查要严格法律程序,对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问题的用人单位依法查处。

(三)严格执法,廉洁高效。执法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统一着装,携带执法证件,佩戴标识,规范执法。公正文明,廉洁高效,对在执法检查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及时反馈,公平公正。随机抽查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并采取书面反馈或当面反馈的方式及时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检查结果需要进行公示的,应当先公示后反馈,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进行复查复核,确保检查结果公平公正。

附件:1.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市人社执法总队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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