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一周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建设项目要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等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这是天津市人社局联合市通信管理局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的公益短信,51日以来累计发送短信1700余万条,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权益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印发了《天津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今年5月市区两级人社部门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主动送法上门、选树标杆项目、畅通诉求渠道、组织主题征文、梳理典型案例、加强执法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形成有利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

供稿:市人社执法总队;审修:杨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