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一届市委第八轮第二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严密筹划部署,形成整改合力。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市委巡视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深入学习巡视反馈意见,迅速启动巡视整改工作。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领导任第一组长,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成员,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协调督促局系统巡视整改工作。先后召开11次党组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分别组建协调组、文字组和督导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统筹配合,积极协调、推动、督促各责任部门、单位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分管市领导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组长职责,亲自审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工作指导监督,牢牢把整改督导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方向清、责任明、效率高、落地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沈超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政治担当,既“挂帅”又“出征”,亲力亲为抓整改;各分管局领导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强化协调配合、带头整改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主动对号入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把每一项整改举措抓实抓细、抓出成效。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与党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全程监督指导推动,督促巡视整改工作按照市委要求,高标准推进落实。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三级递进”整改要求,对标巡视反馈问题,坚持边学习、边反思、边整改,反复深入研究,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形成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报送市委巡视办、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后,按照审核反馈意见,局党组多次研究,逐一修改完善;驻局纪检监察组围绕整改方向准不准、措施实不实、进度细不细等重点问题,给予全程指导。结合中央巡视天津反馈问题市委整改分工中涉及我局的整改任务,经过前后十余次修改,最终针对巡视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提出75项整改措施;提出“举一反三整改事项”33个,制定整改措施48项;提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18个,制定整改措施20项。在此基础上,各责任部门、单位及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认领问题、制定举措,逐项列出清单、逐条细化措施、逐个明确责任,确保问题和任务到岗到人到位。

(二)强力推进整改,做到真改实改。一是以上率下抓整改。坚持眼睛向己、刀刃向内,2月7日,局党组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班子成员紧盯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检视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王卫东副市长、督导组、市委巡视四组相关人员全程参加指导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听取班子及每位成员对照检查,并对整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王卫东、周德睿副市长亲自审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5月6日,周德睿副市长专程来局,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强调,要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立场和“民生局”职能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厚植为民情怀,以巡视整改提升管理水平、加强队伍建设、解决突出问题,重塑人社良好形象。局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巡视反馈中涉及分管领域问题,主动认领,深入检视,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写出深刻思想认识,自觉立下“军令状”,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站到一线、全程紧盯、加强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严格履职尽责,不推脱、不回避,紧锣密鼓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二是立行立改抓整改。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工程推进、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迅速行动,立行立改,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深入研究,限期完成,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三是严督实导抓整改。2月5日,驻局纪检监察组集体约谈承担市委巡视整改主要任务的局机关部门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局机关党办召集巡视整改推动会,指导局属单位深查细照、举一反三,逐条抓好整改。整改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3个工作组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畅通信息交流渠道,跟踪整改进度,加强过程管控,把指导督促工作做实做细,保证整改工作顺利推进;驻局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指导推动作用,对巡视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监督,及时指出发现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巡察办、机关党办、机关纪委联合开展督导工作,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询党员干部等方式,对局系统26个处室、12个局属单位进行了3轮面对面督导检查,严肃指出存在问题,专门约谈重点责任部门党组织书记、提出具体要求。坚持“开门搞整改”,现场督导时注重听取基层群众代表意见,请群众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评判。四是统筹结合抓整改。在抓好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统筹抓好中央巡视天津反馈问题整改分工中涉及我局任务的整改,同步抓好意识形态、选人用人、机构编制和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和政治生态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三级递进”整改要求,做到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见效。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结合起来,与推动人社工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结合起来,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巡视整改推动局系统各项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三)坚持标本兼治,切实落地见效。一是突出全员参与。3月4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沈超同志强调,要把巡视整改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使命,作为必须严守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克服“与己无关”的麻木心态、“为官不易”的抱怨心态、“消极应付”的过关心态,聚焦突出问题、聚焦政治整改,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对党忠诚、体现责任担当。会后,各级党组织立即将党组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确保人人知晓、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过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党建信息系统督导、发放工作提示函、组织检查督导等形式,及时将市委和局党组要求传达到各级党组织,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充分认清自身在巡视整改中的政治责任,营造全员参与、人人整改的浓厚氛围。二是突出建章立制。按照深度推进整改要求,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统筹结合起来,既在治标上下功夫,针对个性问题抓紧整改;又在治本上不放松,瞄准问题根源,把整改中的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单位研究制定抓基础、管长远的办法措施,先后形成了《市人社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大力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天津市支持市校合作高校学生来津实训实施办法》等56项常态化制度规定。三是突出执纪问责。聚焦“人事因制”,从局领导班子成员到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围绕如何认识巡视反馈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层层开展提醒谈话。深入分析责任,严明党纪党规,对2家局属单位党委开展约谈,对1家局属单位党支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责令2家局属单位党支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29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诫勉、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

二、反馈问题整改和提出意见落实情况

本轮巡视共反馈具体问题2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9个,完成率为100%;提出整改意见12条,已落实12条。

(一)关于“政治意识不强,没有从大局出发落实中央、市委关于社保工作的部署要求”问题

1.针对“执行中央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不力”问题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履行职责使命。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对人社工作的决策部署”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局党组召开“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专题学习贯彻研讨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人社领域工作实际,研究讨论贯彻举措。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严格执行人社部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我市补缴费政策,印发《关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缴费期限截止后,不再允许参保人员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确保中央的部署要求落地落实。

三是认真学习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掌握参保缴费政策。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禁止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避免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性。

2.针对“没有站在群众立场履行职责”问题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履行职责使命。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对人社工作的决策部署”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路线、“人民至上”理念的重要论述,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切实把“民生局”职责履行好。

二是发布《关于疫情期间调整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期限有关问题的通告》,加强正面引导,持续宣讲政策及经办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延长缴费期限,引导理性补缴,方便群众办理。针对5年内即将到达退休年龄且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补缴后仍有间断的人员、预约后未及时补缴的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政策宣传和缴费提醒,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三是责成市社保中心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类文件制发管理和宣传解读。市社保中心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经办类文件制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合法性审核、征求意见、风控评估、宣传解读、舆情应对等环节具体要求。制定《宣传舆情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用人民群众能听懂、喜欢听的语言,对新出台的社会保险类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使政策深入人心、及时见效;同时,按照舆情管控要求,加强社保网络舆情监测,加强定期分析研判,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稳定大局。

四是严格落实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费工作政策,印发做好间断补缴费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费服务。开发手机APP补缴费功能,拓宽缴费渠道,提高群众办理的便捷化程度。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加强调度指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办服务“两手抓、两不误”。

五是畅通参保登记渠道,创新“互联网+社保”举措,提升社保登记信息化便利化水平。3月底已实现手机APP、个人网厅办理城镇职工首次参保登记功能,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丰富单位网厅功能,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推进信息共享,提高网厅信息录入的准确性、便捷性,减少企业“跑路”,改善社保服务体验。

(二)关于“政治责任弱化,没有抓实政治生态修复净化”问题

3.针对“对关键少数破坏政治生态整治不力”问题和“要突出重点、直面问题,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同时要求各级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将《准则》纳入学习教育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刻领会党内政治生活的丰富内涵,明确具体任务和要求。印发《市人社局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把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作为全年党的建设工作目标要求,对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地位、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做出部署。制定《市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市人社局2021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把党章和党规党纪教育作为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结合建党百年和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从于茂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做到遵规守纪、廉洁从政。召开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会,把净化政治生态、树立干事创业鲜明导向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于茂东及相关反面典型案例释纪释法,深化“以案三促”效果;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对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专项行动进行专题部署;同时,驻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年度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各基层纪检组织及时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促进局系统政治生态向上向好发展。

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局属单位“一把手”监督力度,及时开展职务晋升、调任、转任、退休、免职、辞职离任联审;严格执行《组织部门列席下级党组织会议办法(试行)》,确定新一轮列席单位,围绕“一把手”领导驾驭能力、班子成员作用发挥、会议纪律等进行指导检查;严格落实《市人社局干部家访工作办法(试行)》,持续开展家访工作,全面了解领导干部情况,及时做好“咬耳扯袖”的工作,同时,有效发挥家属协同监督的作用,引导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树牢思想防线。

四是以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扛起‘第一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用好‘第一种形态’”主题宣传教育监督活动,驻局纪检监察组专门编写宣讲材料,局系统纪检干部全员参与宣传教育监督工作、党员干部职工全员参加宣传教育监督活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五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局系统干部队伍的分析研判,严格履行选人用人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发挥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各级纪委的监督作用,确保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4.针对“开展于茂东案‘以案三促’工作效果不明显”问题和“要突出重点、直面问题,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召开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对于茂东案件及相关反面典型案例的原因、危害进行深度剖析,推动警示教育、纪法教育深入开展。各基层党支部通过集中学习、案例剖析、现场参观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清醒认识于茂东恶劣影响,牢牢绷紧纪律这根弦。

二是将运用于茂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三促”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度暨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汇报内容,要求各级班子深入总结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局党组组织督导组,由分管局领导带队,机关党办、机关纪委、人教处、巡察办派员参加,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通过会前听取组织情况汇报、审阅材料、现场监督等形式,对各级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责成技师学院、鉴定中心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中,针对“圈子文化”突出问题,逐人谈认识,开展思想剖析,确保开出质量、开出成效。面向局系统各级班子,进一步开展“以案三促”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着力查找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整改效果是否明显,进一步固强补弱,巩固拓展“以案三促”工作成果。

三是由局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刘华珊带队,深入中天人力中心、鉴定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于茂东长期分管、受其恶劣影响较深的部门,听取整改情况,重点对深化“以案三促”、消除于茂东恶劣影响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推动修复净化政治生态。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问题和“要突出重点、直面问题,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思想认识,明确具体要求;邀请专家作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分析专题辅导,教育引导人社系统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二是强化“一盘棋”思想,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工作职能整合,建立健全工作管理机制,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三是印发《市人社局预防应对网络舆情措施》、《市人社局2021年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业务领域舆情分析研判,及时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加强舆论引导管控,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三)关于“政治站位不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用力不实”问题

6.针对“稳就业、保就业紧迫感不强”问题和“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抓好就业政策落地落实,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四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反复学习,深入研讨,不断深化认识,形成指导工作实践的具体思路和措施。在第五次集体学习中,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人社“十四五”规划实施,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对人社工作职责使命的认识,促进扎实履职尽责。

二是进一步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型岗位开发政策,印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主体拓宽到地铁、公交、供水、供电、园林、环卫等公共民生保障服务领域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加强工作推动,组织各区将公益性岗位工种由保安、保洁等拓展到文化综合服务、社区防疫消杀、统计调查、地铁秩序维护等三十余种类型,从养老、家政、物业企业中遴选养老护理、家政育婴、保洁保卫等近二十种社区服务型岗位,鼓励相关单位适当提高待遇标准,部分岗位月工资待遇最高达到3000元,积极吸引就业困难人员到援助型岗位就业增收。

三是印发《市人社局关于2021年度就业工作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公益性岗位和社区服务型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纳入全市就业工作考核项目,明确各区全年岗位开发安置指标及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各区工作积极性,促进就业困难人员有效托底安置。

7.针对“对创新创业支持力度不够”问题和“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抓好就业政策落地落实,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完善创业培训政策,落实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要求,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印发《天津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为强化创业培训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创业培训组织推动力度,会同市教委对各高校进行全面摸排,引导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加创业培训;组织各区人社部门召开多次创业培训推进会议,全力引导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创业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创业培训3.3万人。

二是加大创业载体建设力度,将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中职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等群体创办的企业纳入孵化基地政策支持范围,优化了补贴申领时间及发放期限,方便创业孵化平台获得补贴,进一步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的支持,吸引更多企业和人员到孵化基地创业。先后3次召开创业孵化基地工作会议,对当前创业孵化基地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对新政策进行了宣传解读,对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培训。组织各区对创业载体进行全面摸排,确定创业孵化基地新发展认定对象,并先后5次开展“一对一”现场服务指导工作,对条件成熟的3家创业孵化基地进行重点帮扶。2021年新认定3家创业孵化基地,全市累计达到26家,其中天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人社部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

三是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出台《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创业房租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政策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扩大范围、简化要件、降低门槛,对鼓励创新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组织各区人社局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政策,特别是深入创业孵化基地、高校、产业园区等重点部位开展现场宣讲,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让更多群众用足用好政策。

8.针对“落实‘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缺乏责任意识”问题和“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抓好就业政策落地落实,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加强调研评估,提出最低工资调整合理化建议。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推动最低生活费用、消费价格指数、经济发展水平等相关数据对接,从适时性、适度性和合规性角度,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开展调研评估;结合我市就业状况、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企业和职工意见,提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建议。与相关部门和部分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开展会商,广泛听取各方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意见建议,掌握疫情影响下的企业工资增长和人工成本情况,及时了解外省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科学拟定最低工资调整方案。

二是发布《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50元提高到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0.8元提高到22.6元,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把中央、市委关于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9.针对“社保基金使用监管存在漏洞”问题和“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抓好就业政策落地落实,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聚焦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业务,积极建立数据共享和事中控制长效机制,针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全力推进相关部门综合治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享相关信息,签订“数据共享协议”和“数据共享办法”,定期交换数据,堵塞社保基金管理漏洞,实现有效监管。

二是按照“一人一策”思路,责成市社保中心全力组织追索违规发放的养老金。市社保中心先后召开5次党委会、4次整改推动会开展专题研究,召集“追索工作”专题部署会、培训会9次,全力开展追索工作;主动沟通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15次,破解“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追索难题,制定市社保中心《违规领取社保待遇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已采取多种方式,对493人实现应追尽追。其中,对290人已全部追回违规发放的养老金,对178人采取签订还款承诺书逐月抵扣等方式部分追回,对其余25名已死亡或服刑中等特殊情况人员,已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分别采取民事诉讼、非诉执行、公安立案、通报主管部门等举措持续追索,努力做到应追尽追。

10.针对“职业技能培训抓而不实”问题和“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抓好就业政策落地落实,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制定《天津市承接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强化政府补贴培训协议管理,明确申请承接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机构的条件、提交材料、审核流程、协议包含事项等内容,严把补贴培训“入口关”。

二是制定《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相应的激励惩戒措施,及时奖优汰劣,实施动态监管。

三是在广泛听取区人社局意见建议基础上,修订完善《培训补贴经办流程》,进一步明确审核要件和经办时限,组织各区培训经办人员以及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掌握经办流程;制定市级相关部门职责清单,厘清责任边界,压实监管责任。

四是细化日常检查内容,加大查处力度,市级抽查班期1472个,抽查比例达到48%,区级班期检查实现了全覆盖。细化检查项目,由之前的9项增加至15项;对312个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培训费补贴,占培训班期总数的10%;对开展职业培训不规范的37家培训机构给予处理,其中解除协议3家,通报批评1家,下达整改函17家,约谈机构负责人16家,做到细查严处。

(四)关于“政治担当不够,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使命感不强”问题

11.针对“党组没有按照市委要求,编制发布人才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人才发展综合服务指南”问题和“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引育人才各项工作,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编制发布人才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人才发展综合服务指南的工作方案》,规范清单和指南的内容事项,明确人才工作管理权责清单要包含权责名称、法定依据、实施机构、管理权限等内容,人才发展综合服务指南要包含事项名称、办理部门、办理依据、申请材料等事项,确保内容事项完整,切实提升为民服务便利性;同时细化了工作步骤,压茬推进清单和指南编制工作。

二是印发《关于编制人才管理权责清单和人才发展综合服务指南的通知》,向各市级部门征集人才权责清单和人才发展综合服务事项,征集10余项人才权责清单和40余项人才发展综合服务事项,在组织各部门充分论证、研讨一致的基础上,于4月29日在天津人才工作网发布,为加强人才工作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12.针对“落实‘海河英才’计划缺乏改革创新魄力”问题和“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引育人才各项工作,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召开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座谈会,分析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面临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建立工作推动(联席)会和信息报送及数据统计等工作机制,按照“一核两园多点位”设计布局,推动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集聚效应。指导红桥产业园举行开园仪式。

二是制定《支持天津市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发展的若干措施》,在人才引进、激励评价、平台建设、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10条措施,支持人才联盟发展;制定《天津市信创产业人才引育工作方案(2021-2023)》和《天津市支持信创产业人才引育若干措施(试行)》,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发布2021年天津市信创产业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助力信创产业精准引进发展急需人才;主动深入用人单位,开展对接服务,赴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开展一轮走访调研、政策对接活动,面向各产业集群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帮助用人单位用足用好人才政策,促进人才政策落地落实。

三是印发《天津市支持市校合作高校学生来津实训实施办法》,加强市校人才合作,促进优秀大学生了解天津、融入天津、在津就业创业,推动引进新动能产业优秀青年人才,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

13.针对“人才培育不达标”问题和“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引育人才各项工作,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积极支持我市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联盟、集成电路产业链发展,在工程技术职称系列中增设集成电路职称专业,印发《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集成电路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发布《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集成电路专业职称评价标准》,为联盟举办集成电路专业职称政策解读培训会,完成全市首次集成电路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共有中芯国际、华海清科、恩智浦半导体、诺思微系统、展讯通信等9家重点企业的26人通过评审取得高级职称,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培育,促进信创产业发展。

二是创新人才职称评价机制,为科创企业快速发展提供精准人才职称评价,服务高质量发展,印发《天津市“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工作方案》,聚焦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针对“十四五”期间拟申请科创板上市的民营企业,对企业研发团队的研发人才整体进行分专业、分层级职称评价。已完成3次“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云账户公司、天津华建天恒传动有限公司、深之蓝公司、天津友发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共申报310人,包括人工智能、机械电气、电子信息、冶金等9个专业方向,274人取得职称,其中获得正高级职称36人,副高级职称107人,中级职称131人。

三是创新博士后人才培育机制,广泛征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生物医药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意见建议,制定《天津市新医科和生物医药产业博士后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博士后站,构建博士后人才“联招、联育、联考、联用”的培养平台,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培育更多高层次人才。先后召开3次筹备对接会,会同天津大学、滨海新区举行天津市新医科和生物医药产业博士后创新联合体成立大会,30家博士后设站单位及72个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加入。组织举办4期博士后沙龙活动,邀请人社部相关负责同志、清华大学和市委党校知名教授开展讲座、辅导、交流、研讨,共培训360多名博士后高端人才。制定出台《天津市“海河英才”博士(后)专项资助实施细则》。印发我市2021年自主创新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共设计安排13项培训活动,依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组织完成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高质量发展与创新创业能力提升3期专题研修班,共培训162名高端人才。

四是印发《天津市非公企业人才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方案》,将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方式由通过人口总量推算调整为按年抽样统计,提高了非公有制企业人才统计的科学性精准性。通过社保、税务和市场监管交叉比对手段,在全市范围内核查确认9.5万余家非公企业信息,按不少于5%比例共抽取调查样本企业6000余家,向企业发放专业技术人才统计调查表。同时,完成我市及驻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统计年报报送工作,数据汇总已完成。

五是印发《市人社局关于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多措并举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加大引才力度、拓展选才渠道,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引才工作质效。

(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4.针对“坚持不懈抓政治生态建设用力不足”问题和“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一把手’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坚决刹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不正之风”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落实《市人社局党组关于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印发《任务清单》,从“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固本培元,筑牢党内政治文化的根基”、“以强有力的基层组织凝心聚力,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党的价值导向扶正祛邪,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示范引领,推动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以有力监督规范校正行为,严明党的纪律”等5个方面,提出17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具体要求、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推动局系统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入发展。

二是制定《市人社局2021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点》,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党纪党规教育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至少每半年对党章系统学习1次,入职新的工作岗位、接受重大任务、开展政治体检、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以及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要重温党章,推动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规党纪,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坚持“严”的主基调,开展常态监督,利用春节、清明、五一等节日时机,发送廉洁自律通知和短信提醒,组织案例学习,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是按照市政府、市纪委关于推进“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精神,制定《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各单位自查自纠、成立小组实地检查、市工作组重点抽查三个环节,完成“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坚决杜绝“小金库”问题发生。

15.针对“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不强”问题和“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一把手’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坚决刹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不正之风”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市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报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工作办法(试行)》,沈超同志结合听取班子成员2020年度“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对班子成员履职情况逐一点评,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二是严格局系统政府采购和食堂管理工作,完善管理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做到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办事。鉴定中心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坚持民主决策,坚决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熟悉采购工作规定要求;对中心所涉及的两处办公场所的物业服务,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就业服务中心职工食堂独立记账,费用在中心福利费用内列支,餐饮公司不再负担伙食费;安排4名职工负责食堂管理,不再由下属餐饮公司负责;制定食堂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财务部门严格把关。

(六)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存在差距”问题

16.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督促党组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增强派驻意识,紧盯关键少数,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每季度就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工作,与党组“一把手”及每位班子成员“一对一”沟通,通报情况,提示工作,提出建议,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督质效。

二是制定《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与局党组开展沟通会商工作有关规定(试行)》、《关于市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报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工作办法(试行)》、《“两书两函一报告”工作办法(试行)》3项制度机制,党组和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提供制度保障。

17.针对“机关纪委执纪效率低”问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督促党组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增强派驻意识,紧盯关键少数,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研究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对基层纪检组织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定期听取基层纪检组织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对必要的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完善基层纪委联系人制度,通过固定分组、专人负责,确保联系工作常态化;通过深入调研、解决困难,做到服务指导常态化;通过及时沟通、定期检查,实现执纪监督精准化。

二是加强局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开展局系统纪检干部全员培训,着力提升局系统纪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通过组领导专题授课、观看市纪委大讲堂和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局系统26名纪检干部开展了5次集中培训,认真聆听监督工作专题讲座,逐步深化对新形势下纪检工作的认识和把握,促进机关纪委和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有效提升。

三是已于2020年12月4日完成肖刚醉酒驾驶案件相关工作,给予肖刚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在局系统通报肖刚违法违纪事实,向仲裁院党支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函》,责成仲裁院扎实开展整改,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制定《机关纪委关于提高执纪质效内控机制(试行)》,建立业务研讨制度、向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市级纪工委请示报告制度和提醒督办机制,用制度保障执纪质效提升。

(七)关于“抓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

18.针对“好高骛远提不切实际的目标”问题和“进一步加大抓作风建设力度,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改作风、树新风,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修订发布市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经办服务的通知》,重新规范异地转移接续经办,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质效。针对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等不同类别转移接续业务,细化经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建立业务进度台账,形成跟踪督办、实时催办管理闭环;对标“15个工作日”要求,严格按时限办结本市经办环节负责的转移事项。

二是印发市社保中心《开展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未办结业务清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巩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清理成果推进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在全力清理超时限未办结业务的同时,加快推进破解“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超时限”难题,针对存量少的外省市地区,开展远程协作办理;针对存量多、难联络的黑龙江、山西、河北等7个省、13个地区,组成8个天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工作组,主动替群众跑路,开展实地推动,已办结历史遗留跨省转移业务超过900笔。

三是从严从实优化经办作风建设,拓展社保经办行风监督员作用,把行风监督员的好意见、好建议作为改进经办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开展服务体验活动,组织部分经办干部作为体验员,设身处地从参保群众的角度,先期体验社保登记、养老支付、个人权益共3大类业务在网厅经办、手机APP上线前的功能效果,对接群众需求、提前优化完善,不断提升群众对经办服务的满意度。

19.针对“抓行风、改作风工作不扎实”问题和“进一步加大抓作风建设力度,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改作风、树新风,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由局党组成员分别对相关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管行风主体责任,改进管理服务举措,提升群众办事获得感、满意度。对相关区人社局服务窗口增设门槛、多收要件等问题,在全系统提出查摆整改要求;同时,通过驻局纪检监察组,将相关问题向区纪委移送处置,确保处理一个、教育一片。

二是在全市人社系统实施“人社服务提升专项行动”,落实问题大清理重点任务,梳理短板问题224项,逐一落实责任部门并整改,促进人社服务质量、效率提升。

三是强化对局系统窗口单位的监督查访,及时整改有关问题。对明察暗访发现的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强化作风行风转变。

四是就群众办理社保业务多次往返均未办结问题,责成市社保中心向办事群众解读政策、说明情况,办事群众表示认可。市社保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经办服务管理综合柜员制的通知》,统一综合柜员权限设置等服务要素,一律取消专项业务办理窗口标识;编发综合柜员实用手册,规范柜员经办行为,举办“业务培训月”活动,累计培训3300余人次,提升综合柜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督促社保中心武清、红桥分中心严格落实“综合柜员制”要求,调整窗口设置,落实“一窗通办”要求。同时,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信访周报》29篇、《行风简报》67期,每周随机抽查对外咨询电话接听质量,表扬先进、激励整体,做实做细社保服务行风建设日常管理。

五是责令北方人才市场采取措施,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北方人才市场组织开展“提升服务温度,展示北方形象”专题培训,聘请专业讲师为120名员工分析服务案例,指导沟通难点问题,就提升服务技巧进行专题辅导;印发《干部职工制度规范一本通》、《对窗口人员加强手机管理的措施》,严格规范服务大厅管理,明确工作要求;组织观看全国人社服务标兵和练兵比武优秀选手“云宣讲”,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对市场2021年上半年发生的作风问题及对相关同志诫勉处理的情况进行了通报。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引导窗口员工提升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开展“转作风、强服务、提效能”专项行动,通过抓作风纪律,促进服务规范化;抓教育培训,促进服务队伍专业化;抓窗口管理,促进服务监督常态化。

六是责成鉴定中心深挖潜力,提升热线服务能力。开展“人社服务提升行动”专题学习,组织“12333服务规范”专题培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开展12333咨询员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人社政策,不断强化业务素质,提升解答能力。着眼于疑难问题,建立工单处理机制,发布《天津12333转办单处理办法》。健全咨询服务监督机制,制定《12333热线咨询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办法》。完善热点播报工作机制,制定《天津12333热点播报工作流程管理规范》,适时调整“热点播报”内容,分流热线人工咨询量。加强对咨询大厅日常巡查,规范大厅运营管理,切实抓行风、改作风,为群众提供专业咨询、优质服务。

(八)关于“落实整改工作持续用力不够”问题

20.针对“巡视整改责任没有压实”问题和“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实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视、审计指出的问题,建立完善常态化和长效化机制,举一反三、持续用力,确保整改见底到位”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针对以往巡视指出问题,责成职能部门举一反三,持续深挖细查,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持续整改、彻底整改。职能部门再次对2019年以来的职业培训补贴数据进行了梳理,通过比对有关数据库,对参训人员身份进一步核实确认。升级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了人员身份自动比对功能,着力提高申报培训人员身份比对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是责令各区人社局及时追回违规发放的培训补贴资金,已全部追回。向相关区人社局下达整改函,责令各区对涉及的28家培训机构,通过约谈机构负责人、限期整改等形式进行处理,确保整改见底到位。

21.针对“审计整改没有抓实”问题和“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实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视、审计指出的问题,建立完善常态化和长效化机制,举一反三、持续用力,确保整改见底到位”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局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将往来款项清理工作作为财务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和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召开往来款项清理协调会议,对2018年以来审计指出的往来款项逐笔进行清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资金监管,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形成完善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

二是针对审计指出的“市社保中心无经营农场相关职能”问题,责成市社保中心积极沟通相关部门,主动协调、密切对接相关区政府推进土地划转。目前已完成资产账划转及农场过户手续。

(九)关于“领导班子落实制度存在差距”问题

22.针对“执行学习制度不严格”问题和“要将领导班子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执行集体学习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2017年出台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印发《市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市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明确7个方面主要学习内容和10项学习重点,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发挥旗舰作用,带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教育不断深化。

二是分别利用3天时间,在市委党校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脱产读书班暨党组织书记培训以及党务干部集中培训班。采取专家辅导、交流研讨、实操演练等形式,加强党史党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做好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

23.针对“执行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和“要将领导班子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执行集体学习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修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调整完善议事决策事项,强化议事前充分酝酿工作,推进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局重要会议管理的意见》,从会议设置、研究事项、议定程序、严肃纪律、统筹管理5方面,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等局重要会议的议事决策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决策效能。

三是制定巡视反馈“未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印发实施10项政策”问题整改清单,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对所涉及政策逐项确定效力,保证决策工作严肃性和政策效力合法性。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谋划不到位”问题

24.针对“党组对干部队伍建设前瞻性和系统性思考不深,缺乏有针对性分析研究和培养选拔措施”问题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决做到勇担当、善作为”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化对干部队伍建设的前瞻性、系统性思考,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局系统干部队伍实际,聚焦实现人社系统“十四五”规划目标对干部素质的新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提出系统性、针对性的干部培养选拔措施,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针对空缺岗位配备不及时的问题,根据平时了解及考核掌握的干部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选优配强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

(十一)关于“抓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差距”问题

25.针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牢”问题和“要全面提高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实现党建业务‘两促进’”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开展深入交流研讨。在局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脱产读书班暨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三力”,进行专题辅导,引导“关键少数”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二是按照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局党组先后印发《关于在全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并根据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要求,不断深化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安排。局党组发挥旗舰带头作用,围绕党史学习教育6大重点,每月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每月组织一次党史学习教育大讲堂;在市委党校组织为期3天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脱产读书班,并组织局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部分党员代表,到红色教育基地张园参观学习,组织开展“集体政治生日”活动。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特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争当先锋模范,创建模范机关。

三是落实《在局系统开展创建“让党中央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实施方案》,结合2021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关于进一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开展创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

四是印发《市人社局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方案》,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方式,评选表彰50名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对受表彰个人及党组织开展风采展示活动,录制“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党员风采视频,传递对党忠诚、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的正能量,展示人社干部风采,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是面向局系统党员干部发布《市人社局党员思想状况调查问卷》,局系统近2000名党员参加调查。及时汇总分析调查数据,撰写分析报告,掌握党员思想。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研究统计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引导。

六是编制“宣讲提纲”,开展“扛起‘第一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用好‘第一种形态’”主题宣传教育监督活动,驻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局属各纪检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形成有针对性的宣讲材料,以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活动,落实“两个全覆盖”要求,确保局系统纪检干部全员参与宣传教育监督工作、党员干部职工全员参加宣传教育监督活动,推动形成管党治党合力。

26.针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实”问题和“要全面提高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实现党建业务‘两促进’”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采取书记述职、实地检查、集中测评、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局系统直属基层党组织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开展考核,结合日常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情况进行排名,评定等次,通报考核结果,并责成局机关党办对直属基层党组织逐一反馈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整改结果将纳入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由沈超同志专门约谈排名靠后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严肃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对原积分中心(现引才中心)党支部,在认真核查2018年相关问责情况基础上,撤销其2018年度“五好党支部”称号,收回“五好党支部”奖牌。

二是通过印发通知、信息系统提示、召开座谈会交流等方式,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跟踪了解、分析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及时指出发现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实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针对基层党建相关问题,从6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三是对12个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督导,局党组组成督导组,由分管局领导带队进行现场督导;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机关党办(机关纪委)、各基层纪检组织进行现场抽查,驻局纪检监察组对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现场督导,确保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27.针对“抓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不力”问题和“要全面提高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实现党建业务‘两促进’”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责成北方人才市场修订《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流动人才党员党籍管理办法(试行)》、《流动人才党员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流动人才困难党员帮扶办法(试行)》、《流动人才党员线上交流社群规范(试行)》,制定《流动人才党员评价考核办法(试行)》、《流动人才党支部管理办法(试行)》、《流动人才党支部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形成流动党员管理的制度体系。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将制度汇编配发至北方人才市场各流动人才党支部,为支部书记抓党建提供制度依据。北方人才市场举办2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40名新任书记参加培训,将制度宣讲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提升履职能力。

二是责成北方人才市场开展欠缴党费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采取短信微信、电话沟通、查询金保二期网等多种方式,与4067名党员进行深入沟通联系,宣讲有关规定,帮助提升党员意识,增强按时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已有2761人补齐党费,占比68%;对其余1306名未补齐党费党员,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专项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目前正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三是责成北方人才市场严格落实有关流动党员“瘦身”要求,2020年10月份以来,转出党员9540人;梳理调整流动人才党支部,由872个支部调整至504个,已全部配齐支部书记;通报表扬2020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优秀的62名支部书记,对作用发挥不好的支部书记进行组织调整。通过“瘦身”、“强体”,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促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十二)关于“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28.针对“执行事业单位改革任务不坚决”问题和“要督促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在破除障碍、解决难题上下功夫,逐级逐项抓好落实”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责成北方人才市场研究制定《财务审计工作改革方案》,从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三方面加强监督与制约,统一预算管理、业务系统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实现财务数据共享、互动。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场总部及分支机构进行2020年度年审工作,对重点工程类项目做到“一工程一审计”,及时整改审计发现问题。

二是责成北方人才市场开展市场总部及分支机构所属42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调整工作,按照企业规模配齐董事会、监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任职审批程序。建立市场所属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通过年度考核、任期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和跟踪考核,实现企业工资总额与效益联动,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是责成北方人才市场对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干部人事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出台《市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由市场人力资源部负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严格履行事业编人员在企业兼职审批程序,事业编人员在企业兼职一律不取酬。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逐一梳理、排查,对126名事业编人员履行兼职手续,其他事业编制人员已完全与企业分离,认真落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部署要求。

四是责成北方人才市场研究制定《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投资范围、审批要求、产权转让、损失处置,为市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制度保障。

29.针对“专项任务不落实”问题和“要督促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在破除障碍、解决难题上下功夫,逐级逐项抓好落实”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各项目建设进度,推动督促相关业务处室按时做好需求确认、功能测试、业务验证等工作,逐日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加强与大数据中心运维六中心沟通,召开业务协调会,加强项目进度监测;对“互联网+人社”中社保中心改造量较大的项目进行督导部署;组织各区人社局、社保分中心和12333等,通过视频会议、现场教学方式,开展“互联网+人社”首批功能上线培训会,组织技术人员在12333驻场接听电话并现场答疑,确保新老系统平稳对接。“互联网+人社”已正式上线对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专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同时,根据用户反馈,持续推进“互联网+人社”系统功能优化完善,不断提升用户体验。4月底,“互联网+人社”项目上线试运行。

二是统筹推进市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项目规划和管理,印发《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推动政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促进信息化建设提质增效。完成项目管理平台上线测试,实现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全方位科学规范管理,实现从提出需求到立项申报全过程网上监管,通过平台和制度规范局内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确保各环节按进度推进。

此外,本轮巡视整改中,共查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33个,现已完成24个。其他措施均已启动,目前正在持续推进中。

1.针对“局党组对政治机关的内涵领悟不深不透,不善于把人社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去看待”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认真执行《市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和《市人社局2021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四史”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我市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市委部署的其他学习任务。局党组切实发挥带头作用,对重点内容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二是按照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中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脱产读书班、青年干部脱产读书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每月组织一期党史学习教育大讲堂;发挥局属院校思政优势,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为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党史宣讲;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党史知识测试,以考促学;结合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组织党史知识竞赛、党史讲述会、诗歌朗诵会、红色书籍读书会等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创新学习方式,引导和带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史学习,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针对“局党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精准对标不够,看齐标准不高”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市人社局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通全国人社系统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功能,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学习培训。二是通过组织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讲座等形式,引导督促“一把手”提升政治能力;开展“党史学习网上专题班”(第1期)和“131人才专题培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把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升人社干部看齐追随的政治能力。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树得不牢,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用力不足”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专题辅导、党课交流、问卷星理论测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方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并结合人社工作实践就如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明确具体要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情怀、强化为民意识。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印发《市人社局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十条措施》,深入一线面向群众和服务对象,开展面对面调研,找准人社工作短板瓶颈,研究提出解决举措。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局领导带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社区,深入了解企业群众困难诉求,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确定37个重点事项,积极推进问题解决。

4.针对“党组对系统内长期积累、潜移默化的政治积弊斗争精神不足”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聚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动局系统政治巡察,对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党委开展第十轮常规巡察和接力巡察,召开第十轮巡察情况反馈会,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认真执行《市人社局干部家访工作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常态化家访制度,注重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强化监督,加强关爱,推动家访工作实现处级干部全覆盖,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科级干部家访,全面了解干部日常和八小时之外表现。三是将往来款项清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对局属单位资金监管,召开协调会,进一步加大清理进度,确保全面履行经济责任。

5.针对“没有旗帜鲜明地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警醒”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深化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深入学习于茂东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镜鉴,自觉检视不足、校准偏差,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

6.针对“破圈子、拆码头力度不够”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引领和党性锻炼,防止出现不经常、不严肃、不认真问题。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通过一对一、一对多、键对键、面对面等形式的谈心交流,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所思所盼所需所急,有针对性地为党员释疑解惑、加油鼓劲。二是严格落实《局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统筹考虑干部任职经历、岗位特点和工作连续性,重点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在项目审批、财务资金管理、组织人事等重点岗位的干部进行交流,对局系统44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轮岗,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7.针对“基层党员干部对于茂东恶劣影响认识不足”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持续深化运用于茂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三促”工作,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以“消除于茂东恶劣影响、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为主题,深入组织讨论交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二是结合庆祝党的百年华诞和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信念坚定、踏实肯干、服务为民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事迹宣传,树立新时代人社干部良好形象。

8.针对“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到位,统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用力不足”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办法,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对照责任制要求,开展自查,找准短板,健全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二是推动局机关各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分工。局党组及时研究意识形态重点工作,推动落实,印发《市人社局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十条措施》、《关于进一步规范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智库活动等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

9.针对“对‘六稳’‘六保’重点任务推动落实的思路不够开阔、标准不够高,对企业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要了解得不够透彻”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关于人民至上理念及“六稳”、“六保”、社会保障等重要论述和对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中心组学习,开展集体学习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的思路和着力点。二是制定《市人社局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十条措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局领导带头领题,各部门盯紧工作短板,面向群众和服务对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围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主动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好做法、好经验,创新工作理念,研究解决瓶颈问题。

10.针对“惠民政策出台后宣传力度不大,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出台《2021年人社宣传工作要点》,制定《市人社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改进政策解读方式,贴近群众需求,局人力社保公众号连续三个月登榜天津政务新媒体传播影响力排行榜。二是加强对政策执行效果跟踪评估,为健全完善政策提供依据。局领导带头深入一线服务窗口“走流程”,实地体验人社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听取办事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政策实施效果,及时修订完善、查漏补缺,提升人社服务效能。

11.针对“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重点业务风险防控不到位”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建设的有关意见(试行)》,开展企业职工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扎实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二是与相关部门签订协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信息,完成数据共享比对,为及时防范基金支付风险、维护基金安全提供保障;与相关部门协商案件移交路径,对17人进行立案追缴。

12.针对“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到位”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要求,坚持学习教育、日常监督、正向激励、追责问责并重,常态化纠治“四风”。二是在局官网和公众号发布《对“官爷”作风毫不手软 天津一季度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50起》、《天津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等警示文章,不间断发布警示案例,强化担当作为之风。三是印发《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改作风、净行风、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编印《行风问题线索办理通报》,加强曝光通报,遏制“三官”、“三盛”等问题。

13.针对“海外人才聚集不足”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积极筹备第二届“海河英才”海外人才创业大赛,起草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专项政策。举办“创业导师走进留创园”活动,建立留学回国人员“专窗、专线、专员”服务模式,着力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14.针对“局党组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持续用力不足”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把政治生态建设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印发《市人社局党组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抓好局党组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推进政治生态建设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不断修复净化局系统政治生态。二是以政治生态建设为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进一步明确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着力点和重点难点,为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提供参考依据,不断提升局系统政治生态建设水平。

15.针对“没有把‘严’的主基调一贯到底,对基层单位管党治党责任压的不实”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局班子成员定期向“一把手”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制度,及时沟通情况、指出问题,由党组书记督促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二是召开局属单位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个清单”部署会,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

16.针对“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关重要论述,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用好局党建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督促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在年终绩效考核、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以及日常巡察检查中,突出对基层党组织的政治考核,督促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无死角。

17.针对“对‘关键少数’监督手段方法创新不足,工作实效性不强”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季度向局党组成员通报其分管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制定《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8+N”监督体系》,构建“8+N”监督体系,着力提升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

18.针对“局系统基层纪检组织对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不精准、监督效果打折扣”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开展局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共确定岗位廉政风险213个,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70条,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二是制定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委议事决策的监督,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基层党委(总支、支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纪检组织(人员)介入监督程序。三是定期组织纪检干部业务培训,要求基层单位纪检干部列席党委会,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19.针对“局系统基层纪检组织执纪效率低,执纪问责能力不高”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局属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和纪检干部开展专题全员培训5次,推动全系统纪检干部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大以干代训和顶岗实训力度,选派优秀专职纪检干部10人次到驻局纪检监察组顶岗锻炼,以“实战”倒逼能力提升。三是加大对局属单位信访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指定处级干部“一对一”指导督办,对重要问题线索必要时提级办理。四是制发《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纪检组织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若干措施》,完善基层纪委联系人制度,确保联系工作常态化。

20.针对“落实‘向群众汇报’制度不到位”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方法等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理念。树立一批为民服务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模范事迹,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表率。二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向群众汇报”制度,由局各级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和企业社区,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信访渠道、网络途径和12333人社服务热线等,广泛听取群众的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和群众诉求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推动问题解决。

21.针对“调研工作不扎实,深入基层不够,对群众急难愁盼了解不充分”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印发《市人社局常态化联系基层服务若干措施》、《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的实施方案》,局领导深入局系统窗口单位开展“走流程”活动,收集各类问题,形成《问题、需求和解决措施“三个清单”》,能够现场整改的问题当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完毕。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确定37个重点事项。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共计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事项501个,已完成400个;梳理群众问题诉求3032个,已解决2545个。

22.针对“对窗口单位便民服务的监督检查不深入不到位”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常态化开展窗口单位便民服务明察暗访工作,并组织通报。将行风建设纳入局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干部述职、述廉、测评、考核等环节,以考促建,提高行风建设规范化水平。二是根据明察暗访和日常检查情况,制作行风教育警示片,下发《关于对暗访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进一步转作风、促行风。

23.针对“‘三官’思想没有彻底消除,‘三盛’问题、‘三关’现象依然存在,面对人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党员干部知重负重、担难担险、勇于攻坚的积极性不高”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认真落实局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着力破除“中梗阻”,对反复出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治理力度。结合庆祝党的百年华诞,组织开展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信念坚定、踏实肯干、服务为民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事迹宣传,树立新时代人社干部良好形象。

24.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没有用审计的思维审视自身短板、谋划开展工作”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扎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聚焦重点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监管政策机制,对权力集中、资金富集、资源密集的岗位,强化内部常态化监督。

25.针对“对基层党组织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不及时,对党员学习教育情况了解不清楚”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大评学考学力度,加强对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理论测试制度,以微信“问卷星”形式,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党史知识等理论测试,及时通报情况,做到以考促学。充分发挥党建信息系统作用,通过报送总结、工作信息交流等形式,督促基层党组织切实抓紧抓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26.针对“对完善党员干部激励引导机制、教育监管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研究不深,鼓励担当作为、务实奉献的用人导向树立不鲜明”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宽容无主观故意、因客观原因形成的失误,激励干部敢想敢试、敢闯敢干、创造性推动工作,最大程度地激发和保护干部工作热情。搭建年轻干部成长快车道,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等观念,打破隐形台阶,对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经考察一贯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及时放到重要和关键岗位使用,树立担当作为、务实奉献的鲜明用人导向。

27.针对“各局属单位在科级干部队伍建设上也存在前瞻性、系统性研究不够,缺乏有针对性地培养选拔措施等问题”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印发《市人社局党组关于大力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目标、任务和11条具体举措,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年轻干部队伍,为人社事业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从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发现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分类别、分专业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采取优先安排学习深造、建立导师助推计划、强化急难险重历练等多种方式,促进年轻干部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

28.针对“一些基层党支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党建信息系统为抓手,切实建强基层组织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抓实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针对工作中的差距不足,明确6项具体举措,研究制定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的若干措施,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

29.针对“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规范”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大巡察检查力度,深入各基层党组织指导督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严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情况,强化常态化监督。

30.针对“推动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分类指导、督促不及时”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运用局系统党建工作信息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通过定期总结、专项自查等手段,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党建工作,落实各项任务,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三是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党务干部培训,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专家辅导、交流研讨、实际操练等形式,提高党务干部能力素质。

31.针对“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了解不及时、不清晰,教育管理不能做到有的放矢”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开展局系统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查分析,深入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加强日常管理。结合建党100周年,做好“七一”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过“政治生日”、“集中交纳党费”等政治仪式,不断强化思想淬炼。

32.针对“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所属经营性服务企业也没有做到职能分开、人员分离”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根据《天津市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责成市实训中心对成立的天津市中天海河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单位进行分析研判,集体研究确立所属公司进一步规范、出清事宜,分类推进实施。二是责成市就业服务中心做好中心非主体业务单位注销工作,委托会计事务所完成天津市华城职业培训学校和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十八所财务清算,目前已完成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33.针对“积极推进已通过市委网信办立项评审批复的四个项目的建设进度”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已通过市委网信办立项评审批复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项目、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金保二期系统软件运维项目和社保CA认证服务项目等4个项目,推动尽快实施落地。4个项目已完成政府采购招标及合同签订。

共查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18个,现已完成13个。其他措施均已启动,目前正在持续推进中。

1.针对“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拓展学习方式方法,提升学习效果”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标市委要求,将近年来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系统梳理总结,进一步健全学习计划制度、考勤制度、督察制度、通报制度,丰富中心组学习方法,提升中心组学习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针对“社会保险工作‘保民生,促发展’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印发2021年调整本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施方案,从2021年1月开始补发,增长养老金金额已发放到位,惠及全市230余万人。积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以保险的连续性促进就业的稳定性,发挥好失业保险基金稳就业、促就业、保生活作用。更新“政务一网通”经办服务事项,收集总结综合柜员制运行情况和基层意见建议,及时解决问题,不断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社保经办效能。

3.针对“社保经办业务信息数据治理体系不完善,数据质量不高”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按照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数据整理工作安排,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天津数据整理工作方案,及时解决数据转换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数据质量不断提升。

4.针对“各基层党组织未及时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对政治生态建设状况了解不清晰”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局系统政治生态分析,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政治生态总体情况,找准差距不足、及时修复校准,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开展政治生态建设课题研究,明确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着力点,为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提供理论支撑。

5.针对“政策宣传习惯用老办法、老思路解决问题,思维不开拓、视野不开阔,缺乏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印发《市人社局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十条措施》,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媒介,创新舆论宣传的方法举措,用群众语言、网络语言解读政策,提高政策宣传的时效性和灵活度。

6.针对“职业培训管理不够规范”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天津市承接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强化政府补贴培训协议管理,明确申请承接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机构的条件、提交材料、审核流程、协议包含事项等内容,严把补贴培训“入口关”。二是制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划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培训机构实施相应激励惩戒措施。三是修订《培训补贴经办流程》,明确审核要件和经办时限,组织各区培训经办人员以及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压实各单位监管责任。四是完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指标,组织开展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结果分级分类管理,促进培训机构良性发展。

7.针对“人才工作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引领战略加快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逐步推动落实。二是建立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定《天津市“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工作方案》,对拟上市科创企业研发团队“一企一评”开展精准职称评价。增设集成电路职称专业,制定《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集成电路专业职称评价标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支持信创产业人才集聚。依托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精准锚定我市12条产业链的产业领域,实施“一盟一链一职称体系”,按照我市产业布局调整工程技术系列职称专业,精准支持信创、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人才培育成长。三是创新博士后人才培养机制,试点创建天津市新医科和生物医药产业博士后创新联合体等高层次青年人才培养平台,实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博士后站联招、联育、联用。四是进一步优化升级人才“绿卡”经办系统,从“窗口一站式”服务模式优化提升为“网上一站式”服务模式,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实现人才“零跑路”。

8.针对“尚未建立机关纪委向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市级纪工委请示报告制度”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建立局机关纪委向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市级纪工委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同时,建立执纪办案提醒督促机制,提升执纪效率。

9.针对“‘两个责任’主体沟通会商机制不健全,监督工作制度机制不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力度深度不够,对驻在部门‘关键少数’监督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关于市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报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工作办法(试行)》,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内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确保“一岗双责”落实落地。

10.针对“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修订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局系统财务管理,召开工作推动会,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财务制度抓好整改落实。

11.针对“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基层纪检组织领导指导的相关政策规定不健全,领导指导的力度不够,工作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影响了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持续推动落实《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纪检组织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若干措施》,完善基层纪委联系人制度,固定联系、专人指导,确保联系工作常态化。

12.针对“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尚未形成常态化机制化”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印发《市人社局常态化联系基层服务若干措施》、《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局领导到局系统窗口单位“走流程”活动。

13.针对“社保经办服务监督不扎实”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责成市社保中心坚持每周开展两次电话接听质量巡访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行风建设简报在系统内通报。按季度通报窗口服务明察暗访结果,督促问题整改。根据查访结果,约谈成绩排名靠后的三家社保分中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14.针对“常态化推进行风建设工作机制未形成”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2021年度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深入推进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局系统形成分管局领导牵头抓总、责任处室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处室、单位按照任务分工严格履职尽责。二是将行风建设纳入局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干部述职、述廉、测评、考核等环节,以考促建,提高行风建设规范化水平。

15.针对“社保基金监管不到位”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责成市社保中心严格落实“三道防线”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事后监督,定期开展风控检查,对一季度风控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进行数据稽核,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业务经办专项检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待遇追缴经办规程》,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

16.针对“支部建设标准化水平不高”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时规范换届,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切实建强基层组织体系。开发局系统党建工作信息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17.针对“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论述,在开展党建与业务融合专题研究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的若干措施,切实发挥党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推动人社工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18.针对“‘智慧人社’项目支撑服务作用有差距”事项,进行了以下整改。实施“智慧人社”项目建设,起草《关于开展“智慧人社”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履行报审程序。印发《天津市“智慧人社”系统建设工作专班组织方案》,组织调研组赴外省市进行调研学习,招标确定项目咨询设计公司,有序推进重点任务建设实施工作。

三、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市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19件,已全部办结。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思路与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前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工作,我们感觉在推动全面整改、深入整改方面用力还不够均衡,巡视反馈涉及到的责任部门重视程度相对较高,落实整改任务用力较大,而其他部门落实整改事项用力还不平衡。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政治机关意识尚未深入人心,一些部门单位还不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考量工作、分析问题,还习惯于就整改说整改、就业务谈业务,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思路与打算

一是持续紧绷思想。进一步提升站位,时刻绷紧政治整改这根弦不泄劲,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落实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任务,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克服“过关”思想,确保思想不松、劲头不减。

二是持续深入整改。在完成集中整改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坚决防止一边整治老问题、一边发生新问题。瞄准33个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和18个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持续用力推进深度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补齐短板漏洞,把标本兼治、常改常抓落到实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持续从严从实。充分运用巡视整改成果,突出“严”的主基调,围绕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抓实党员学习教育、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推动支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等六个方面,持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递到最基层、责任延伸到各支部。

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机关党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2—27121532;邮箱:http://hrss.tj.gov.cn/zhengminhudong/wangshangxinxiang/xinfangtousuxinxiang/wyj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