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顺保盛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董小云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保劳人仲裁字[2021]第50089号》。

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1.确认被申请人天津顺保盛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申请人董小云自2017年1月23日至2020年10月11日存在劳动关系;2.驳回申请人董小云的其他仲裁请求。

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