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宇隆达广告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徐硕、阴文慧、杨亚楠、张镰馨诉你单位要求计时工资等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东劳人仲案字[2020]第630-632、777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2年3月7日上午10:00在仲裁一庭(天津市河东区王串场一号路南头河东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6056792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