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类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各类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照每吸纳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对本市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的,给予最长3年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对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最长2年社保补贴。

四、企业招用农民工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企业新招用农民工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户最高补贴20万元。

五、企业返岗复工包车费有补贴吗?

答:企业通过包车、拼车接回外省市农民工的,按照包车拼车费用的50%给予企业补助,最高每人300元。

六、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有什么调整?

答:一是就业见习单位不能复工、见习人员无法返岗等原因,无法开展正常就业见习,导致见习期暂时中断的,恢复见习后可相应延长见习期限,并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

二是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未满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的见习生活费补贴。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七、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哪些调整?

答:一是在津创业的各类人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并给予全额贴息。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最长3年。

二是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

三是对新申请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四是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给予展期,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最长可至2020年12月31日。

八、哪些群体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一是对在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湖北籍创业人员,正常经营满6个月,带动就业1人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是对企业新招用湖北籍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是对首次返乡入乡创业的大学生、农民工,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是对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返乡入乡人员首次创办企业且正常经营满1年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