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毕业生,通过哪些平台能够获取就业岗位信息?

答: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市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下获取招聘信息;参加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活动;通过人社部中国公共招聘网、中国国家人才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获取招聘活动,就业见习、职业指导、政策解读、创业展示等多元化就业服务;通过市人力社保局官网(hrss.tj.gov.cn)查询事业单位招聘信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网(www.tjbys.com)及各类招聘网站获取招聘信息等。

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什么要实名登记?

答:本市户籍和外省市户籍在津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扫码进行实名登记,详细填写求职信息。各级公共就业机构根据实名登记信息了解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实名登记可享受哪些就业服务?

一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会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出服务公告,列出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目录和联系方式,告知报到接收手续流程和办理方式,亮出就业政策和服务事项;二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设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区,定期制作发布招聘日历,推出行业性、专业性专场招聘,集中发布岗位信息;三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各级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平台,了解就业见习、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和服务。

四、人力社保部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人才测评服务有哪些?

答:市人社局下设的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免费提供人才素质测评服务,并出具专业测评报告。人才测评系统以科学的人才评价理论为基础,包括通用能力倾向测验、个性测验、分项能力测验、情商测验、职业倾向测验等,能够为参测者规划职业生涯、选择职业、确立发展方向、实现自我提升提供建设性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五、高校毕业生的档案是由哪个部门管理的?

答: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应转至用人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用人单位无档案管理资质的,应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暂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可在毕业院校保留两年,也可由毕业院校转至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管理。

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政策是什么?

答:我市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就业见习:一是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二是全日制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是具有本市户籍、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失业青年;四是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地区16至24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您可以对照以上条件,来确定自己是否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七、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能通过哪些渠道报名?

答:参加就业见习,可以通过到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也可通过中天人力资源网查询相关就业见习岗位后(www.cnthr.com)到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报名等渠道报名参加就业见习,如果是毕业学年在校生也可以到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

八、参加就业见习有工资吗?

答:参加就业见习没有工资,但就业见习基地应根据见习人员实际出勤情况和见习实绩,按月向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费,生活费须发放至见习人员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且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九、参加就业见习签订劳动合同吗,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参加就业见习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就业见习基地招用见习人员时应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见习生活费、见习地点、月度出勤计划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就业见习基地应在《就业见习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约定安排见习人员上岗见习。见习期限由就业见习基地和就业见习人员协商确定,一般为3至12个月。

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3)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4)残疾学生;(5)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6)特困人员中的学生。(7)生源地为湖北的学生、毕业前户籍地为湖北的学生。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本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十一、高校毕业生想在天津创业,能够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对于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免费的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等服务,以及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房租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进驻创业孵化基地享受配套服务,以及参加创业创新大赛等。

十二、高校毕业生创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是什么?

答:按照我市有关政策,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都是我市重点扶持的创业群体。同时高校毕业生从事开网店等新业态平台经济工作的,也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2年。经办银行认可,可展期1次,期限不超过1年。同一借款人累计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对展期和逾期的贷款,不予贴息。

十三、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房租补贴政策是什么?

答: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含休学),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毕业后5年内的毕业生,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津租赁房屋或工位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享受创业房租补贴。租赁的房屋或工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或进行备案登记,并不得分租转租;(2)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地,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3)产权清晰,且不属于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自有房屋。具体标准是:租赁房屋创业的,每月1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带动1人就业再增加500元。每月最高2500元;租赁工位创业的,每月300元。在此基础上带动1人以上就业,再增加300元。每月最高600元。对实际房租金额低于上述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金额予以补贴。补贴享受期限自首次领取之月起连续计算,最长24个月。

十四、高校毕业生被企业吸纳有什么鼓励政策

答: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本市高校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为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本市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给予单位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十五、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有什么政策?

答:对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三项社保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标准为最低缴费标准的2/3。

十六、高校毕业生申请人才落户,通过什么渠道办理?

答:本市引进人才落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就是人才引进落户的申请、审核都在互联网上进行: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APP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引进人才落户系统进行网上实名注册、填报信息、上传要件,人社、教育、公安部门在网上审核。

十七、高校毕业生申请学历型人才落户天津,是否符合条件?

答: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符合以上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可以按照学历型人才申请在津落户。

十八、高校毕业生参加了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有什么奖励?

答: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设立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专项组,对获得三等奖以上的选手和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并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房租补贴、创业孵化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