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从事商场导购工作的职工来电咨询,他们的工作岗位是在商场,佩戴商场的工牌,身着商场的工装,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但是,工资、福利待遇是由品牌公司发放,也接受品牌公司的统一管理。对于此种情况,导购人员应当与商场还是品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商场导购作为品牌公司选聘的人员,被公司派往商场、超市从事经营活动,为品牌公司创造价值并服从公司管理,而另一方品牌公司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成果给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因此,导购人员与品牌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导购人员工作场所有一定的特殊性,不是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本部工作而是外派到商场,还要服从商场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以确保经营场所正常的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