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介绍一下制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背景和意义

《规划》依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阐述“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建设项目,是未来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我市人社事业发展2035年远景目标是什么?

203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远景目标。对标天津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远景目标,综合考虑天津发展的机遇、优势、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就业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人才政策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优质。

三、《规划》针对“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制定了哪些具体的目标和指标?

“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人社定位,推进人社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效率,激发各类人才和劳动者的创新创业活力,更加注重普惠共享的理念,使人社事业迈向更高台阶。

就业创业政策持续完善,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十四五”时期,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7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制度公平性、统一性、可持续性显著增强,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充分发挥社保兜底功能,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10万人、371万人、412万人。

人才政策不断优化,规模质量不断提升。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人才与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实现人才发展与我市重大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同步推进。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建立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制造业立市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到2025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到35%,总量达到101万人。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和劳动关系矛盾解决机制,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居民收入不断增加。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优化再造人社公共服务流程,推进“智慧人社”建设,社会保障卡实现全覆盖和全方位应用,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增强。

四、《规划》对“十四五”我市人社事业发展提出了哪些重要任务?

(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推进产业、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健全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办好“海河英才”创业大赛,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二)健全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单位积极参加失业保险、实现工伤保险政策从企业职工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持续提升养老保险待遇,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失业、工伤待遇调整机制。

(三)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人才引领战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天津高质量发展需求,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打造“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大力引进、培养和用好人才,营造宜居宜业的人才发展生态,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使天津成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沃土。

(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终身职业培训制度,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打造“海河工匠”品牌,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瞄准我市产业特点和社会需求,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技能天津”框架协议》各项任务,着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

(五)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报酬。探索建立适应不同行业特点,分类管理、分类调控的绩效工资管理新方式,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化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指导,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完善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人社公共服务制度,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形成覆盖全民、更高质量、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人社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大力推进“智慧人社”系统建设,全面实现“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实现人社业务跨省“一网通办”经办服务,全面提高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建立施测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社帮扶机制。

五、《规划》中的专栏是怎样设置的,提出了哪些重大工程项目?

专栏是重大政策、重大行动计划、重要工程项目的具体体现,根据“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我们在《规划》中以专栏形式提出了以下重点工程:

就业部分设置了两项工程,分别为“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及“智慧就业”平台建设。其中,“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包括三个子项目,分别是: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就业统计基础提升计划。“智慧就业”平台建设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是:智慧就业智能化服务平台和综合就业服务平台。

社会保障部分设置“数字社保”工程,包括三个子项目,分别是:经办管理数字化模块建设、风险防控体系模块建设、“综合柜员制”建设。

人才发展部分设置三项工程,分别为“海河英才”计划升级工程,包括四个子项目,分别为:“项目+团队”专项、青年人才集聚专项、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支持专项、人才服务提升行动。专业技术人才支持计划工程,包括四个子项目,分别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优秀博士后专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工程,包括四个子项目,分别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计划、骨干企业培育计划、产业园区建设计划、促进就业创业行动。

技能培训部分设置“海河工匠”建设工程,包括四个子项目,分别为:建设“海河工匠”培训基地、促进技能人才梯次培养、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劳动关系部分设置“和谐同行”行动工程,包括三个子项目,分别为: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企业薪酬指导计划。

人社公共服务部分设置三项工程:一是人社系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包括四个子项目,分别为:加强人社服务窗口建设、推进“一制三化”改革、推进窗口标准化管理、加强窗口明察暗访。二是信息化建设工程,包括四个子项目,分别为:提升人社信息化基础服务能力、提升人社信息化业务服务能力、提升人社信息化综合服务能力、人社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三是电子社保卡建设项目,包括三个子项目,分别为:实现人社业务全场景应用、实现全国联网一卡通办、全面应用服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