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三批来(留)津博士 第二年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15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1〕187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批来(留)津博士

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根据市人才办《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我市开展了来(留)津博士(后)专项资助申报工作2020年,经市人才办批准,已完成批来(留)津博士第一年专项资助划拨工作,现组织开展专项资助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得过资助的批来(留)津工作的博士

二、资助标准

一次性拨付第专项资助每人5万元

申报材料

       (一)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出具的来(留)津博士专项资助申请报告(若第批申报人选有辞职、调动情况,请详细说明,并提交相关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调动函复印件等材料),汇总后的《批来(留)津博士专项资助申报情况表》附件1)和批来(留)津博士专项资助申报人选信息表》(附件2)。

(二)博士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截止20213月,可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模块自行注册打印)。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组织本区域、本系统的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由申报人选所在单位按照批来(留)津博士专项资助第一年申报渠道申报。

(二)各区人社局、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对申报材料核实把关后,416日(星期五)前统一报送至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照申报时间报送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人: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刘嘉睿

联系电话:022-28013597

电子邮箱:srsjzyjsryglc@tj.gov.cn

    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11号创新大厦A3楼(扶

梯右103室)

附件:1批来(留)津博士专项资助申报情况表

                        2第三批来(留)津博士第二年专项资助申报人选信息表

202142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