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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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引进落户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17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合发文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发〔2021〕23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引进

落户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实《天津市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支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津人才〔201918号),为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以下简称“核心成员”)开辟引进落户绿色通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户申请条件

核心成员是指在科技研发、技术攻关过程中掌握关键技术,或在产品制造、生产过程中掌握先进工艺或技能,或在企业管理、市场拓展、产品营销等方面能力突出,并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团队成员。申请落户的核心成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一般应全职在津工作

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

有《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引进落户推荐函》

核心成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和团队带头人推荐,可不受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制,直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二、落户办理程序

(一)单位推荐。用人单位登陆天津人才工作http://hrss.tj.gov.cn/ztzl/ztzl1/tjrcgzw/,下载填写《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引进落户推荐函》附件1,经团队带头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西康路2号三楼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ishuai@tj.gov.cn

(二)资格核准。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年龄、就业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向用人单位开具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引进落户确认书附件2并将核心成员基本信息录入引进人才落户系统

(三)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APP“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引进人才落户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签署承诺书、选择落户类型(“急需型人才”选项下“‘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确定落户地点、填报基本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要件材料。

(四)审核办理。各区人社、教育、公安组成的“海河英才”人才引进联审窗口依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83规定,按照各自职能,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要件进行线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手机短信形式进行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准予迁入证明》审核未通过的,注明驳回原因,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请,也可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咨询。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人社、公安和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核心成员引进落户工作。

(二)用人单位和团队带头人要对报送的核心成员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

(三)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将定期对核心成员引进落户情况进行抽查,对材料造假、瞒报虚报等问题,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附件:1《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引进落户推荐函》及《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名单》

      2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引进落户确认书

市人社局  市教委  市公安局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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