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博士后国际
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天津联合资助
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各博士后设站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抢抓海外引才机遇窗口期,加大优秀海外博士引进力度,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和《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天津联合资助试点项目工作方案》(津人社局函〔2020〕24号),2021年我市将继续开展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天津联合资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后联合资助项目”)。现将2021年博士后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2021年博士后联合资助项目资助名额为30人。主要资助到我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统称“博士后
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优秀留学回国博士或外籍博士。
二、资助额度
博士后联合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人60万元,为期2年。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资助每人20万元,我市匹配资助每人20万元,博士后设站单位匹配资助每人20万元(鼓励博士后设站单位适当提高匹配资助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资助经费可用于博士后在津从事研究期间的个人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我市匹配资助为个人生活奖励资助,用于本人生活事项。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博士后联合资助项目: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海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博士或外籍博士。
(三)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申请人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15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5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于我市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2.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
3.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
4.与我市有合作协议海外高校的留学回国博士或外籍博士申请本项目的,可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
(四)申请人已自主联系博士后设站单位,并获得其正式推荐。
(五)能保证在津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六)申请本项目前已经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七)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八)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九)此前未获得过中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时间未满6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也可申请本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需联系确定博士后设站单位后,填写《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天津联合资助试点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与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2份)。主要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答辩,可先行申报,须保证在办理进站手续时能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二)初审。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在《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报送相关委办局人事部门和区人社局。
(三)复核。相关委办局人事部门和区人社局对本系统设站单位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本系统推荐人选名单,出具推荐报告,连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市人社局。
(四)评审报批。市人社局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资助条件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公示报核。拟资助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资助人选名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
(六)公布名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公布入选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博士后管理部门和博士后设站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我市集聚海外高层次博士后人才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宣传,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创新平台、重大项目或重大人才创新团队,面向全球引进优秀博士,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严把人选质量。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做好申请人背景调查,保证引才安全,组织申请人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并做好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一致。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博士后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推荐,不降格以求,做到优中选优,确保申报质量。
(三)按期报送材料。请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博士后管理部门于6月30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报告、申请人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杨杙、杨妤
联系电话:022-83218128、022-83218136
报送地址:和平区建设路 18 号1103 室
电子邮箱:srsjzyjsryglc@tj.gov.cn
附件: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天津联合资助试点项目申请表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