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21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发〔2021〕39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

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实施人才引领战略加快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津党发202120支持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多引才、快引才、引好才,现将我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简化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招聘程序

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支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才〔201918号)文件精神,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团队”的事业单位,招聘该“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核心成员”应当按照《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市级重点“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引进落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发〔202123)要求予以界定,核心成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招聘方案一并备案。

二、畅通创新创业联盟成员单位人才交流通道

经批准纳入天津市人才创新创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事业单位可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开展“双创”活动,设置流动岗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的联盟企业人才。联盟企业人才在流动岗位工作至协议期满,业绩突出且所在单位急需的,事业单位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事业单位办理招聘方案备案时,应当同时提供本单位经批准纳入联盟的佐证材料。

三、支持事业单位引进高技能人才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和本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及其他相关事业单位,可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引进高技能人才,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高技能人才包括:一是“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称号获得者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二是省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等称号获得者和享受省部级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省部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三是相关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主要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成员,全国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获得者,全国行业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20、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省部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

2021628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