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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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4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1〕46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发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用,切实解决群众、企业办事难等问题,现就加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和解决群众、企业在办事过程中非个人原因引起的“办不成事”情况,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群众、企业的满意度。

二、主要职责

现场解答群众、企业关于政策、经办等方面的问题;接待群众、企业投诉,解决服务场所内群众、企业反映的非个人原因(如网站不稳定、操作规程不清晰、工作人员态度差等)导致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不成、办得慢等问题;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办事困难人员提供代办服务;收集优化流程要件、完善政策措施等意见建议,帮助群众、企业“办成事”、“办好事”。

三、人员安排

选派业务骨干专人负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有条件的可以安排大厅值班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闭环管理机制

设立专门台账,专人负责对“办不成事”事项登记汇总,按职责分类派转至责任部门核实处理,对于简单问题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向群众、企业解释原因,持续跟踪,直至办结。

(二)“窗口无否决权”机制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原则上不得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企业说“不”,确需给予否定答复的,按照层级请示后再行作出,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

(三)动态监管机制

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办成事。

五、相关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保障群众、企业权利的重要途径和具体实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容之一,认真负责、耐心细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要切实发挥作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要通过“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集中处理解决群众、企业办事过程中的各种“疑难杂症”,让“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成为“办得成事”的终点站。

三是要及时沟通交流。“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为新设立的窗口,在实际工作中,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反馈问题,充分发挥好“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作用。

                  2021年9月6日   

(联系人:王婷婷;联系电话:8321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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