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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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管理服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4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1〕464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线上培训

平台管理服务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推动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相融合,市人社局面向社会遴选了一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培训平台”),鼓励培训机构利用培训平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发现部分培训平台存在课程质量不高、单次课时过长、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培训平台管理服务,现就加强培训平台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培训平台管理规定

各培训平台要严格按照《天津市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津人社办发〔2020〕107号)要求,提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供优质教学课程。课程时长应符合要求,单频时长原则上为45分钟(1课时),培训内容要完整,相对独立。不得提供课件视频快进功能,鼓励提供回看功能。要严格档案管理,做好相关培训资料的留存。要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监督管理,对发现的拼课凑课、同职业不同等级使用相同课程、单频课程严重超时、授课教师不具备相关职业教学或工作经历、不正当或恶意竞争等问题立即整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大力提升课程资源质量

课程资源是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依托。各培训平台要丰富培训课程供给,鼓励开发仿真模拟、技能视频演示(微课)以及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的平台特色课程。要依据相关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培训对象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发课程,禁止出现不同职业(工种)不同等级课程雷同问题。

要积极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录制课程展现效果。课程展示画面清晰,声像同步,教师出镜,内容正确。课程内容要全面,培训师资、培训目标、课程目录等模块要在平台显示。

三、严格培训师资选聘

培训师资要有相关职业(工种)的工作或教学经历,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理论水平和授课能力,原则上担任初级、中级、高级培训任务的教师要具有高一等级的技能水平或相应职称。鼓励培训平台聘用技能大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作为培训师资。

各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要严格管理、规范运营,切实提高优质线上培训资源,保障培训质量。市人社局将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负责人或解除协议等方式进行处理,促进培训平台良性发展,确保职业培训市场健康有序。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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