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城乡社区万能章” 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44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1〕48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城乡社区万能章”

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促进城乡社区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服务,根据市民政局《“城乡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现就做好“城乡社区万能章”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城乡社区万能章”治理行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有效解决困扰基层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实际举措。各区人社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和责任意识,切实将“城乡社区万能章”治理作为推进基层减负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街(乡镇)人社服务窗口学习《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民规〔2020〕6号)有关要求,防止和杜绝将证明有关事项责任层层转嫁给城乡社区。

二、全面梳理排查

各区人社局要按照“凡是没有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予出具”的原则,组织街(乡镇)人社服务窗口全面梳理排查在人社服务事项中,是否存在《天津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2020年版)》(附件1)以外需城乡社区出具证明的人社服务事项,是否存在要求城乡社区出具《天津市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附件2)中涉及人社服务事项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居民就业状况证明等证明,发现问题及时清理纠正,为建立城乡社区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提供人社支持和保障。

三、定期跟踪查访

各区人社局要对改进和规范城乡社区出具证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街(乡镇)人社服务窗口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仍然要求城乡社区开具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或违法增加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随意将核查义务转嫁给城乡社区的,要立即整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坚持发现一个,清理纠正一批,做到短期治理与长效巩固相结合,防止问题回潮反弹,不断推动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四、解决难点问题

各区人社局要对《天津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2020年版)》以外事项逐一分析研判,不得要求城乡社区出具相关证明;确需证明材料的,要找准问题症结,通过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对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数据资源等方式,实现数字化管理模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打通影响政策落实的“堵点”,解决基层所盼,回应群众关切。

各区人社局要将“城乡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梳理排查、跟踪查访情况请于10月25日前通过内网邮箱反馈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处。

附件:1.天津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2020年版)

      2.天津市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

        

                                2021年9月15日   

(联系人:王婷婷;联系电话:83218290)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