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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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优化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支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44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局发〔2021〕17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优化工程

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支持产业链

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各工程技术系列职称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制造业强市目标和深化职称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与人才链契合度,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和12条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以产聚人、以人兴产、打造“创新天津”,根据《天津市制造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津先进制造办〔2021〕1号)、《天津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津先进制造办〔2021〕2号)和《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9号)精神,现就优化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支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产业链需求调整职称专业设置

(一)根据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本市在工程技术职称系列中新增集成电路、物联网、智能装备、锂离子电池、新能源、航空航天、海洋工程、生物制造、轨道交通等9个专业;整合设置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港口等4个专业;更名生态环境、园林等2个专业;撤消新学科专业(转至自然科学研究职称系列)。优化调整后,本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专业设置共分为制造类、土建类、生产服务类3类39个专业(见附件1)。

(二)按照“一链一策”的原则,为每条产业链建立一套职称专业体系,主要对应关系如下(见附件2):

1.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链对应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网信、集成电路4个职称专业。

2.集成电路产业链对应集成电路职称专业。

3.车联网产业链对应物联网、人工智能2个职称专业。

4.生物医药产业链对应制药、医疗器械、生物制造3个职称专业。

5.新能源产业链对应锂离子电池、新能源、装备制造、化工4个职称专业。

6.新材料产业链对应化工、轻工、集成电路、电子信息、锂离子电池、新能源、冶金、建筑材料与制品8个职称专业。

7.高端装备产业链对应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航空航天、装备制造5个职称专业。

8.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对应汽车及新能源汽车职称专业。

9.绿色石化产业链对应化工职称专业。

10.航空航天产业链对应航空航天职称专业。

11.中医药产业链对应制药职称专业。

12.轻工产业链对应轻工、纺织、自行车电动自行车3个职称专业。

二、支持联盟开展职称评价工作

(一)将联盟纳入本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范围。经市人社局批准,联盟可组建相应专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面向社会开展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实现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的融合发展。相关联盟秘书处或联盟所在区人社局,可作为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承担职称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经专业主管部门评估同意、市人社局批准,联盟龙头、骨干企业,可单独申请或联合申请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的职称自主评审,自主制定评价标准,自主组建评价机构,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三、完善职称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一)工程技术系列职称专业设置实行动态调整,专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市重点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发展需要,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用人单位、行业专家、社会公众意见基础上,提出职称专业调整建议,经专家论证后,由市人社局会同专业主管部门印发实施。市人社局每年部署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公布当年度工程技术系列职称专业设置情况。

(二)各专业职称评价标准可在不低于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标准基础上进行细化,也可按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执行。细化的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模板见附件3)原则上每五年修订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即时修订。各专业主管部门应及时跟踪职称评价标准执行情况,根据专业发展需求及时修订,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并向社会公布。修订后的专业职称评价标准应在每年度职称评审方案中予以明确。

四、提升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服务水平

(一)各专业主管部门、区人社局、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和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优化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精心组织,抓细、抓实,确保落地见效。

(二)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职称申报评审“四公开”和“双公示”制度,做好审核推荐、材料报送、专家评审等各项工作,规范程序,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保证质量。各专业主管部门对产业链相关职称专业的评审会议,要安排相关业务处室或委托区级相关专业部门进行监督,确保评价标准实施的专业性。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落实相互监督制度,确保评审会议科学公正、程序合规。担任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的区人社局,应明确相应的职能部门和人员,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宣讲培训、微信、微博、网站等多种方式,对产业链和联盟相关企业广泛开展政策解读,主动送政策上门、对接需求,确保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在职工程技术人才,以及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权益。

对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人社局反馈,市人社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跟踪服务。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王延东

联系电话:83218426

附件:1. 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专业设置表

      2. 天津市重点产业链职称专业体系对应表

      3. 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模板

        

             

   市人社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