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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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街道(乡镇)执法工作指导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46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1〕50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街道(乡镇)

执法工作指导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街道(乡镇)执法工作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人社局要认真落实《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街道办事处可以集中行使的两项行政处罚权内容开展业务指导。围绕行政执法行为主体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是否适当合理等内容进行指导。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各区人社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街道(乡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指导,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要积极开展相关执法宣传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参训学习,并在执法培训中增加案例释法内容,不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指导过程中,发现街道办事处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向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及时反馈。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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