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2-0013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局函〔2022〕10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

人员和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市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根据人社部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人员范围

2021年度统计的人员范围为全市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机关工勤人员、消防员等。

二、统计时间及报送要求

2021年度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区、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市直属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总队要及时汇总所属事业单位、支队的统计数据(数据上报时务必勾选“是否带下级数据”),于2022年2月28日(星期一)前,将审核无误的汇总数据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报市人社局。

三、有关事宜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统计工作,对摸清事业单位人员及工资收入情况,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对统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各区、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2020年度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数据填报工作,严禁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人社部相关部门将于今年按照开展统计督查的有关要求和统计制度有关规定,对年度统计的原始数据进行抽查复核。

(二)准确把握指标内涵。2021年,人社部修订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对事业单位人事统计报表(以下简称“PS表”)和工资福利统计报表(以下简称“RW表”)中统计指标和口径进行了修改。各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学习新的统计调查制度,准确把握最新统计指标内涵,按规定统计口径逐项填报。要认真学习软件操作,避免出现错填、漏填的情况。要加强数据校验,通过与上一年度统计报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库的比较,以及PS表、RW表间核对等方式,按照人事、工资政策的有关规定,随时检查数据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如因客观原因出现数据差距,应作出书面说明,一并报送市人社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主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汇总、审核所属单位的基础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合规,并按照统计工作截止的上报时间,倒排工期,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对于瞒报漏报、数据失实、报送不及时的单位,市人社局将根据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列入监督检查重点,适时予以通报。统计期内,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原因事业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变化的,以调整后的新单位为填报单位,其上级主管部门为审核主体。未完成人员转隶的单位按照原单位、原主管部门上报。

    为指导各单位顺利完成统计任务,市人社局编制了单位编码规则,连同下载软件和结构包等资料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最新文件”栏目公布,并开展统计工作专题培训。培训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及时下载学习相关材料,按时参加培训。

    联 系 人:解  凯(PS表部分)

              联系方式:83218545

              吴军江(RW表部分)

              联系电话:83218376

   2022年2月15日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