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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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2-0031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发〔2022〕45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我市事业单位提供便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发岗位。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开发事业单位岗位资源,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根据工作需要,可将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并在招聘公告中面向社会公开。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考察或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加速组织实施。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关键时期,各单位应尽快组织各事业单位梳理用人需求,尽快确定招聘计划,尽快制定招聘方案,尽快完成审核备案,尽快发布招聘公告。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原则上应在7月1日前面向社会发布。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紧密有序组织,压缩招聘周期,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三、强化工作推动。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区人社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全力推动按时完成岗位发布任务,并汇总拟发布的岗位相关情况,填写《2022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1),于6月21日下班前反馈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同时,持续跟踪本区、本系统已启动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2022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每周三下班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前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1.2022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

2.2022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况汇总表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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