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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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选派我市高层次人才赴清华大学做2024年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4-0005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4〕168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选派我市高层次人才赴清华

大学做2024年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人力资源部门,天开高教科创园,各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提升国家战略人才自主培养水平,有效发挥人才对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支撑作用,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清华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4年将继续选派我市高层次人才赴清华大学做国内访问学者(以下简称清华大学访问学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天开高教科创园、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等重点创新载体,我市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国际一流企业、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等重点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我市曾入选“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和“项目+团队”的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推荐选派对象。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及学术研究能力较强。

(二)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48 周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

(三)所申请的专业方向与所学专业以及目前所从事的工作方向应基本一致,本人在所申请专业方向有代表性的成果,有明确的访学目标,具备按要求完成访学任务的能力。

二、选派要求

(一)清华大学访问学者以参加清华大学学术科研工作为主,工作期限通常为一学年(全脱产,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

(二)清华大学访问学者每学期至少应提交一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并在课题组作一次学术报告,汇报工作成果;访问工作结束后,应提交包括科研、教学工作及成绩等方面的个人全年总结,填写《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按期完成科研工作,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清华大学颁发《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可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上查询。

三、费用标准

文理类20000元/学年,艺术类23000元/学年。所有访问学者费用自理,并需自行安排住宿。其中,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入选团队带头人及成员、“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在做访问学者期间所需的进修费、食宿费、差旅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已划拨到各单位的人才(团队)培养(建设)资助经费中列支。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认真对照《2024年清华大学接受一般项目访问学者导师目录》(附件1),于5月20日(星期一)前登录报名网站:“清华大学继续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thtm.tsinghua.edu.cn/cms/jxfx/index.htm(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注册,点击网站页面中的“报名”进入报名页面,选择学生类别为访问学者,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所拍(六个月以内)蓝底小2寸电子版证件照。

(二)信息初审

申请人在管理系统填报后,及时将《申报清华大学访问学者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政务邮箱(rcpxb@tj.gov.cn),市人社局将协同清华大学进行初审。申请人未及时发送《申报清华大学访问学者信息表》的,将会影响初审结果。

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7个工作日后登录管理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若已通过初审,即可进入下一申报环节。若未通过初审,请核查个人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或是否符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条件。

(三)报送纸质材料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登录管理系统导出个人申请表并打印(A4纸),于5月24日(星期五)17时前,将全部纸质材料报送至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南开区保山道12号)。材料包括:

1.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公章的清华大学接收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2份。

2.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同等效力文件)复印件、近期学术成果(限通过5页内A4纸展示,供导师审查),均一式1份。

3.个人健康检查表(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或最近的个人健康体检报告(最早可至2024年1月1日),一式1份。

 上述申报材料请勿装订,所有材料按照顺序依次放置。

(四)审核录取

市人社局在初步审查材料的基础上,出具访问学者推荐名单,与相关材料一并寄送清华大学进行最终审核,清华大学具有最终录取权限。清华大学审核同意后,于6月底发布录取信息,申请人可在管理系统查询。被录取的申请人可于7月10日后登录管理系统打印“清华大学接收国内访问学者通知书”和入校注意事项等资料(不再另行邮寄纸质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未被录取的申请人将不再另行通知,申请材料将不予退回。

五、有关事宜

(一)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用人单位要认真核查人选相关证书、论文等材料真实性,并确保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访问学者的资格。

(二)申请人要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和时限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清华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实施办法》。在申请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联系。

联 系 人:天津市北方人才培训中心 张维

联系电话:022-28013597

邮寄地址:南开区保山道12号B座二楼

电子邮箱:rcpxb@tj.gov.cn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杨妤

联系电话:022-82318136 

附件:1.2024年清华大学接受一般项目访问学者导师目录

2.申报清华大学访问学者信息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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