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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为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增强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现就做好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下简称“服务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8日至21

二、服务对象

(一)2022届高校毕业生;

(二)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

服务周期间,人社部将在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chrm.mohrss.gov.cn)设活动专区,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和直播带岗信息。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各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各园区(以下合称“各活动单位”)要汇总招聘信息,在各自官网显著位置搭建网络招聘专区,并与人社部人力资源市场网活动专区链接

(二)举办直播带岗活动

鼓励有条件的区和机构视情举办直播带岗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

(三)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在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控制活动规模的基础上,有条件有资质的机构要组织开展分行业、分专业的专场招聘活动,可结合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举办专场招聘会。有条件的活动单位可以与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合作,组织用人单位到外地高校招聘毕业生。招聘会现场统一使用服务周标识,招聘会名称为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XXX(市//单位)招聘大会”。各活动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对参加的招聘单位给予免费或优惠价格,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参加现场招聘会的招聘单位可免费在网络招聘会上发布其招聘信息。

(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

各活动单位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拓宽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的渠道。要主动将就业服务延伸到各高校,充分利用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项目融资、跟踪扶持等服务。

(五)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宣传活动

各活动单位要借助官方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同时,要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介,深入解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

四、数据报送

(一)各活动单位请于118日下班前报送服务周活动汇总表(附件1)。

(二)各活动单位举办直播带岗活动的,请于开展活动前5个工作日报送直播带岗信息表(附件2)和直播主题图片(内容包含具体直播时间)。

(三)各活动单位要在服务周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于1123日前报送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服务周总结

五、相关要求

各活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聚焦我市“一基地三区”建设,加强与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和12条产业链重点用人单位的对接;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公共服务理念,突出活动的公益性,要为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权益保障等服务;规范招聘行为,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欺诈行为、就业歧视现象等各种问题发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现场招聘会的,要制定现场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按要求报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附件:1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汇总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直播带岗信息表

      3.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2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