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世纪非凡教育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刘颖诉你单位要求工资等事项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河北劳人仲案字[2021]第1249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2年3月1日上午9时在仲裁一庭(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388号天津市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联系电话:022-2624282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