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鉴于社保卡制发已基本覆盖开发、塘沽“两区”参保人员,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封锁开发、塘沽“两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通过“录入身份证号”就医联网结算的功能,改为通过刷社保卡或医保卡就医联网结算。尚未发卡的参保人员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通过垫付报销渠道解决。
城乡居民通过“录入身份证号”就医联网结算功能暂维持不变。
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在显著位置张贴本通知,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