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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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封锁开发、塘沽“两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录入身份证号就医联网结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68x/2011-0014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社保[2011]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鉴于社保卡制发已基本覆盖开发、塘沽“两区”参保人员,经研究决定,201121日起封锁开发、塘沽“两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通过“录入身份证号”就医联网结算的功能,改为通过刷社保卡或医保卡就医联网结算。尚未发卡的参保人员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通过垫付报销渠道解决。

城乡居民通过“录入身份证号”就医联网结算功能暂维持不变。

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在显著位置张贴本通知,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一一年一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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