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用工需求
摸排调查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入摸排我市企业全年用工需求情况,全力做好疫情冲击影响下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决定1月下旬开展2022年企业用工需求摸排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工需求摸排调查对象
(一)辖区内重点企业,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
(二)重点产业链、重大投资项目等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相关企业;
(三)年度用工需求在10人以上的各类企业,重点摸排调查制造业、仓储物流业、建筑业、零售服务业等带动就业能力强、用工规模较大的企业。各区人社局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国资、工信、科技等部门,了解相关重点企业名录,将其纳入摸排调查范围,全面掌握各领域企业用工需求情况。
二、用工需求摸排调查内容
(一)2022年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计划;
(二)企业计划招聘岗位数量、技能要求、薪资水平、招聘员工条件等;
(三)企业招聘用工方面的问题及原因,解决用工需求渠道;
(四)企业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企业用工需求调查作为做好稳就业工作和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强组织推动,明确专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摸排调查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摸排调查方案,对区内有用工需求的各类型企业做到全面摸排、全面掌握、全面造册。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电话调查、网络采集、信息系统导入等多种方式快速开展调查,确保信息准确详实、真实客观。
(三)主动对接服务。对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要及时对接各项公共就业服务。特别对用工需求量大的重点企业,要明确人社服务专员,提供“一对一”用工服务,及时跟踪招聘计划和解决情况。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服务模式,通过专场招聘、省内外劳务协作、实习实践等多渠道解决用工问题。鼓励人力资源机构、行业协会、劳务经纪人等社会力量为重点企业输送用工提供专项服务。
(四)加强分析梳理。对摸排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分析梳理,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用工需求数量、规模、类型、岗位要求、人员结构情况,填写 《XX区2022年企业用工情况汇总表》(附件),并将工作完成情况、数据统计情况、主要问题及原因等形成总结分析报告,一并于2月8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
附件:XX区2022年企业用工情况汇总表
2022年1月24日
附件
XX区2022年企业用工情况汇总表
一、企业数量
大型: 家、中型: 家、小型: 家。
二、2022年用工需求计划人数
第一季度需 人,第二季度需 人,第三季度需 人,第四季度需 人。
三、用工需求形成原因
企业扩大产能需增加用工 人,企业用工正常流动需招聘 人,其他原因需增加用工 人。
四、计划招聘用工形式
企业正式用工 人、劳务派遣用工 人、灵活形式用工 人。
五、计划解决用工渠道
企业自行解决 人(其中劳务派遣 人),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协调 人。
六、计划招聘岗位薪资水平
薪资4000元以下岗位 个,薪资4000元-8000元岗位 个,薪资8000元以上岗位 个。
七、计划招聘岗位技能需求
计划招聘管理人员 人,技术技能岗位人员 人,普通操作岗位人员 人。
计划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人,本科学历人员 人,专科学历人员 人,中职、中专学历人员 人,无学历要求 人。
八、招聘岗位年龄需求
计划招聘16-35岁的人员 人,36-45岁的人员 人,46-60岁的人员 人,无年龄要求 人(含拟招聘已退休人员 人)。
九、灵活用工需求
有灵活用工需求企业 家,共 人。
十、企业在用工方面的建议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