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市2022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市辖区内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全面统计基本情况和业务情况,准确反映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测评、猎头服务、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业态状况。
二、统计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统计调查制度,按照2022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附件1)进行填报,内容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LM1)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情况(表LM2)。
三、统计时段
统计的时期指标为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时点指标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
四、统计流程
(一)更新样本信息。统计系统中已结合上年统计情况预设样本信息,各区人社局按照2022年实际情况进行样本维护,做好调查对象信息的增减、修改,配置填报码后通知被调查机构。具体样本维护方法详见《2022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人社部门)》(附件2)。
(二)组织机构填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问卷填报的方式进行数据报送,可在电脑浏览器中输入问卷链接直接访问系统,或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问卷填报。具体访问链接和二维码详见《2022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机构用户)》(附件3),填报码由各区人社局组织发放。
(三)审核上报。各区人社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数据审核。审核有误的,填写退回原因后退回,并联系机构重新填报,审核、复核无误后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五、时间安排
各区人社局于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前完成样本维护和填报码发放工作;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前完成问卷填报并提交;各区人社局于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前,完成数据审核、复核,并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填报,认真阅读操作手册,特别注意指标含义和指标间逻辑关系,确保报送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准确。
(二)各区人社局要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组织和推动落实,梳理本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做到不漏一户、应报尽报。要加强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沟通交流,明确填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安排,解答填报疑问,指导正确填报,督促及时上报。要对上报数据进行逐一审核,确保内容完整、逻辑无误。经核查发现的异常数据,要反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其修正后再次上报。
附件:1.2022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报表
2.2022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人社部门)
3.2022年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系统操作手册(机构用户)
2022年12月29日
(联系人:卢思涵;联系电话:8321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