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未按时领取的纸质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保管期限为自考试结束日起5年。请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的人员,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关于错过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申请证书补邮寄业务的说明》及时领取本人纸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