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原计划于10月15日、16日举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的补考顺延至11月26日、2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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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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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不参加延考网上确认

已确认参加原计划于10月补考的天津考区报考人员,因考试安排调整,决定不参加11月补考的,须在9月26日0:00至9月30日24:00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所缴费用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办理退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参加延期考试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延期考试。

三、报考人员操作流程

(一)已经确认参加101516日补考的报考人员中决定不参加11月补考的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035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1月)”。

(三)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五)再次登录系统后,可在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栏目查询确认状态。

注意: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2.参加11月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3日9:00至25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至少于考前14日开始,随时关注本网站,查询考试防疫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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