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3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4号(300131)

受理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

电话:022-86512131(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0-4:0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