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6月13日—6月2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人事科
通讯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2号
邮编:300131
电话:022-88242493
联系人:刘宁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