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6月24日至6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天津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9号

联系电话:022-63085902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馈(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

天津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城市国际化研究中心)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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