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现将我中心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0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组织人事科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河西区宾水南里增1号(300060)

电话:022--23958317

联系人:张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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