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曾在我市由评审、认定、聘任方式取得的纸质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职称证书),目前证书遗失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补发职称证书。
二、申请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工作单位或存档地的职称业务主管单位(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提出申请。
三、办理步骤及所需材料
(一)各职称业务主管单位收到专业技术人员的补证申请后,应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职称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及颁发证书登记表》(加盖职称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2. 取得任职资格时,档案内原始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为以下中的一种):
(1)评审人员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认定人员为《初聘(认定)备案登记表》;
(3)聘任初级职称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
3.补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个人补证申请
(二)各职称业务主管单位在领取证书并制证完毕后,应填写《职称信息电子采集表》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tianxue@tj.gov.cn。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2号楼107室)
联系电话:233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