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的处理过程。

【申请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文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或编制管理文件;

5.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驻津单位还需提供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批的《驻津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天津市养老保险基本情况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还需需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相关文件。

【办理方式】

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1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不能在网上或智能终端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理。

2单位在柜台办理此项业务时应携带公章、人力资源章、财务章或经备案的社保专用章。

【办理时间及地点】

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

所属区社保分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