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参保单位注销】

参保单位注销是指经办机构受理用人单位因解散、破产、撤销或其他原因终止社会保险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申请条件】

1.因解散、破产、撤销或因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

2.因属地变更,经有关部门批准,转出及转入地经办机构同意,并提供重新办理的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

1.法院裁定用人单位破产的法律文书;

2.有关部门批准解散、合并、撤销、终止的文件;

3.用人单位注销登记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的证明;

4.营业执照(仅限办理整建制转移条件下的用人单位注销)。

【办理方式】

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1.法院裁定用人单位破产的法律文书,应盖有法院公章;有关部门批准解散、合并、撤销、终止的文件,应盖有关部门公章。

2.单位在柜台办理此项业务时应携带公章、人力资源章、财务章或经备案的社保专用章。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

所属区社保分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