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申报是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按照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退休后,向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养老待遇,从单位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的次月起发放。

【所需材料】

  1.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 《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信息申报(变更)表》;

  3. 《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写明提前退休原因);

  4. 《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

  5. 2014930前最后一次工资变动审批表;

  6. 具有行政职务,应提供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发文任命等证明材料;

  7.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应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单位颁发的《聘书》或任命文件;

  8. 具有工人技术等级,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9. 具有军队转业干部身份,1969年以前转业的应提供《军队转业干部登记表》,或载明军衔(级别)登记的《履历书》;1969年至1975年转业的应提供《复员干部改办转业审批表》、1975年以后转业的应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10. 意外遗失相关转业证明资料的,由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规范格式的身份认定证明;

  11. 申请入账汇款发放方式,应提供异地邮政储蓄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卡;

  12. 对于参保人员退休时与《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中20149月职务、职级或技术等级不一致,存在职务升降的,需要提供《机关事业单位过渡期内升(降)职人员信息采集表》(原件)及最后一次职务变动时的工资变动审批表等证明材料;

  13. 按档案记载出生日期退休的,提供带有“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标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14. 享受特级教师津贴的,提供天津市人民政府签发的《特级教师证》或相关申报表;

  15. 因病提前退休的,还应提供《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办理方式】

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1.《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中“单位意见”栏应注明以下内容:公民身份号码(或证件号码),退休时间,退休类别(仅退职人员需填写),退休原因(仅退休人员需填写)。

2.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

3.单位在柜台办理此项业务时应携带公章、人力资源章、财务章或经备案的社保专用章。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月21日至次月3日办理业务(遇节假日提前)。

所属区社保分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