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异地居住工伤就医申请】
异地居住工伤就医申请是指分中心依据政策规定及经办规范,为长期在异地居住或工作的工伤职工办理异地安置的业务。异地安置人员为职工长期居住或工作在外地,应在当地选择1-2家二级及以上工伤协议或医保定点机构进行医治。
【所需材料】
1.《天津市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表》;
2.异地长期居住佐证材料(异地长期居住工伤职工提供):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户籍相关材料,居住地为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证、村(居)委会证明等;
3.常驻异地工作佐证材料(常驻异地工作工伤职工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
4.其他申报材料(线下申请备案提供):工伤职工近亲属申请办理的,须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和与工伤职工的关系佐证材料;工伤职工委托他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办理方式】
1.线上可通过国家社保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本市社保服务平台(社单位网厅、个人网厅、天津人力社保APP)办理;
2.线下可在本市任一区社保分中心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1.符合异地长期居住(工作)的情形:在外省市长期居住生活或被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外省市工作半年(含)及以上,需要在居住(工作)地就医的;
2.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工伤医疗备案有效期为1年,工伤康复备案有效期为停工留薪期内或职业康复剩余天数内且最多为1年,配置辅助器具备案有效期为60天;
3.备案有效期内,工伤职工可在备案就医地所有直接结算协议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就医并享受联网刷卡直接结算;也可在备案登记的非直接结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可按本市有关规定垫付报销。备案有效期结束后仍有跨省异地就医需求的,需重新办理备案登记。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业务。
各区社保分中心均可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