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开具工伤住院资格确认书】
开具工伤住院资格确认书是指分中心依据政策规定及经办规范,为需要在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工伤治疗的参保人员,按照伤情需要办理工伤医疗住院资格确认的业务处理过程。职工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并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后,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以根据伤情情况开具工伤保险普通住院资格确认书,费用由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直接和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所需材料】
《住院证》(经办柜台现场办理工伤医疗住院时提供)
【办理方式】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联网办理,特殊情况下到社保分中心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1.《住院证》中的第一诊断应属于工伤治疗范围并符合住院指征;
2. 分中心开具的《天津市工伤保险普通住院资格确认书》中的诊断描述必须与工伤相关,不填写与工伤无关的诊断。同时,医疗机构开具的《住院证》中的治疗部位要与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受伤部位一致。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业务。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办理(特殊情况下可在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