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申请】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申请是指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同意配置辅助器具的,或已配置辅助器具到期需更换的,由参保单位、职工本人或代理人到分中心开具《天津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书》。
【所需材料】
工伤职工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方式】
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1.工伤职工辅助器具达到规定使用年限需要更换的,更换辅助器具项目名称与政策调整后的配置项目名称不一致的,工伤职工应到属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再予以开具。
2.工伤职工的辅助器具达到使用年限需要更换的,可在到达上次开具《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书》时间后到分中心办理更换手续。
3.工伤职工应在开具《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书》后的两个月内到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或更换辅助器具。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业务。
各区社保分中心均可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