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是指对于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转往异地就医的工伤职工,已经申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的,产生的跨统筹地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可以向属地分中心进行申报。
【所需材料】
1.《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交接(退单)表》;
2.工伤职工往返异地交通费用原始票据;
3.工伤职工在就医地发生的院外住宿费的原始票据。
【办理方式】
社保分中心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仅限于工伤职工本人乘坐城市间长途汽车、火车(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发生的交通费用以及住院前院外住宿费用。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业务。
各区社保分中心均可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