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是指用人单位与5至10级伤残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分中心为工伤职工办理人员变动并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所需材料】

1.《天津市工伤职工变动名册》;

2.5至6级工伤职工辞职信(《天津市工伤职工变动名册》无工伤职工本人签字的提供);

3.女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岗位性质相关证明材料(女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系统内无“岗位性质”记录的提供)。

【办理方式】

社保分中心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1.办理人员变动手续前,各项工伤待遇应已申报支付完毕;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通过社保卡发放,如社保卡尚未激活金融功能,请本人持有效证件到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激活手续;

3.单位在柜台办理此项业务时《天津市工伤职工变动名册》上应有工伤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无工伤职工本人签字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对工伤职工因组织调动等原因在用人单位之间流动的(如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在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调动等),应按转出办理人员变动(不能按解除办理)。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业务。

各区社保分中心均可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