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是指参保单位的5至10级工伤职工解除工伤保险关系时,对工伤职工进行变动处理,核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所需材料】

1.《天津市工伤职工变动名册》;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花名册》或其他解除劳动关系材料;(修改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花名册》或其他解除劳动关系材料(无本人签字时提供))

3. 5至6级工伤职工本人书写的辞职信。(修改为5至6级工伤职工本人书写的辞职信。(无本人签字时提供))

【办理方式】

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1.办理人员变动手续前,各项工伤待遇应已申报支付完毕。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通过社保卡发放,如社保卡尚未激活金融功能,请本人持有效证件到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激活手续。

    3.用人单位在柜台办理此项业务时应在《天津市工伤职工变动名册》上加盖单位章。(修改为单位在柜台办理此项业务时应在《天津市工伤职工变动名册》上加盖单位章。《天津市工伤职工变动名册》上有工伤职工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业务。

所属区社保分中心办理。(修改为各区社保分中心均可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