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伤门诊联网登记】
工伤门诊联网登记是指已经做过工伤登记的工伤职工需门诊治疗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到分中心进行门诊联网登记或变更门诊联网就医医院后,工伤职工持社保卡到选择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个人办理时提供,确认身份用不留存)。
2. 近期门诊就医病历(停工留薪期满需办理延长门诊联网刷卡期限的提供)。
【办理方式】
社保分中心经办柜台现场办理(变更门诊联网就医医院也可通过天津人社单位网厅、个人网厅、手机APP自助办理)。
【注意事项】
1. 事故伤害5-10级及无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门诊联网刷卡就医期限到期后,需要办理延长门诊联网刷卡期限,并提供近期门诊就医病历作为参考。
2.工伤职工办理门诊联网医院变更时,涉及尘肺病门诊单病种结算的,本次门诊联网医院变更自变更次月1日起生效;其他工伤职工本次医院变更后即时生效。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业务。
各区社保分中心均可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